日照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40万元

2018-05-09 15:37: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陈鹏飞 张鑫

  大众网日照5月9日讯(记者 陈鹏飞 实习生 张鑫)9日,记者从日照市人社局获悉,2018年一个医疗年度内,日照市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30万提高至40万元。

  据了解,本次大病保险支付限额提高是根据《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的通知>的通知》(日人社字〔2018〕72号)文件规定进行的。

  2018年,全省大病保险筹资标准确定为每人每年66元。

  在大病保险支付政策上,提高大病保险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对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30万元以下的部分,支付比例由65%提高至70%;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部分,支付比例为75%;一个医疗年度内,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40万元。乙类药品、项目和服务设施项目的个人首先自付部分及最高限价以上部分不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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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依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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