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姚娜
今年3月3日4时30分许,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尹某骑着一辆没有牌照的电动自行车,赶往城西所在的一物流公司上班。途径一路段时,因为天黑没有路灯,影响了行车视线,尹某撞上了在该路段步行的行人徐某,致徐某当场死亡,尹某为逃避法律责任,趁着天还没亮,周围没有目击者,便逃离现场。交警部门根据现场周边监控,锁定犯罪嫌疑人尹某并将其抓获。经交警部门认定,尹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据相关鉴定机构认定,尹某的电动自行车整车总质量已超过《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中规定标准,整车质量约95Kg,未安装脚踏骑行装置及传动链条,属机动车。
检察官说法:
交通肇事罪不是汽车司机的“专利”。驾驶电动自行车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严重的交通事故,也能构成交通肇事罪。驾驶电动自行车的朋友上路行驶一定要遵章守规,小心行驶。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姚娜
5月7日,在青岛海关隶属日照海关的严密监管下,由该关查获的34.79吨禁止进境固体废物皮革边角料被原样退运出境。 [详细]
5月9日上午,东港区幼儿园检查管理暨校车管理新闻发布会召开。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