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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日照5月10日讯(记者 侯彦平)5月10日上午,日照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日照市实施六大环保提升工程的相关情况。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环境质量有关情况的通报中,日照市由于环境治理工程项目推进快,重点区域大气、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被评为2017年度环境质量改善最明显四市之一。
据介绍,2016年11月1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明确了由环境保护部、财政部负责,每年对环境治理工程项目推进快,重点区域大气、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的市(州)给予相应奖励。
2018年3月22日,原环境保护部发布了《2017年环境质量改善成效明显的市(州) 拟入选名单公示》,日照市和河北省邢台市、福建省龙岩市、贵州省黔南州、云南省红河州、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青海省海北州等7个市(州)入选了候选名单。在对这7个市(州)的公示征求意见和进一步的评选过程中,原环保部筛选了4个市入选了最终的名单。
2018年4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对2017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对2017年落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适度扩大总需求、深化创新驱动、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25个省(区、市)、82个市(地、州、盟)、116个县(市、区、旗)等予以督查激励,相应采取24项奖励支持措施。
这其中,日照市环境保护工作是第23项奖励支持措施。根据文件精神,下步,2018年中央财政年度大气和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下达我省后,还将安排一定的比例对日照给予奖励。
近年来,日照市坚决贯彻落实生态立市战略,把空气质量改善作为惠及百姓福祉、服务高质量发展的中心工作来抓。去年全市开展了蓝天保卫战集中攻坚行动,取得明显成效。其中,国控站点PM2.5、CO浓度和综合指数同比分别改善20.3%、26.3%、14.3%,均居全省第一位。空气质量优良率同比提升11.3个百分点,提升幅度居全省首位;获得省级大气质量补偿资金4982万元,居全省第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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