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重于山!日照市积极应对森林火险期防火工作

2017-12-29 10:41: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徐静静

违法用火嫌疑人 

违法用火导致失火

大众网日照12月29日讯(记者 徐静静)2017年12月22日(冬至)17时30分许,日照市森林公安局(日照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民警在东港区秦楼街道冯家沟村后山林内督导检查森林防火情况时,发现有人在林内违法用火,遂立即制止。经询问,违法行为人秦某某明知森林防火期内,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的规定,趁护林人员不注意时点火烧纸祭祀。秦某某违法行为被民警制止后能够积极配合迅速熄灭余火并承认错误。

秦某某男,35岁,东港区秦楼街道冯家沟村人,现住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卧龙山街道芙蓉村,无业违法行为人秦某某心存侥幸在森林防火期、森林防火区内使用明火烧纸祭祀,公然违背国务院第541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条例》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目前,已被森林公安机关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

森林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它不仅能提供国家建设和人民生活所需的木材和林副产品,而且还肩负着释放氧气、调节气候、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美化环境、净化空气、减少噪音及旅游保健等多种使命。然而,森林火灾给森林带来了严重危害,它不仅给人类的经济建设造成巨大损失,破坏生态环境,而且还危及野生动物生存,威胁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冬至当日,五莲县许孟镇李古庄村村民李某携带火种和烧纸到马耳山西侧上坟烧纸,不听护林员劝阻,导致失火,过火面积0.33公顷。森林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给予李某行政拘留五日,罚款500元的处罚。

在此,呼吁广大市民共同提高森林防火意识,增强森林防火责任心,自觉遵守有关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好我们的美丽家园,发现林内违法用火行为要进行制止并及时向森林公安机关举报,举报电话2956110;发现森林火灾发生时,首先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要量力而行进行扑救,立即拨打森林火警电话2956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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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付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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