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大商中心:客户资金安全存管加码平台公信力

2018-03-16 14:09:00 来源: 日照大宗商品交易中心 作者: 通讯员 郭鑫

2014年5月起步的日照大商中心始终遵守国发【2011】38号、国办发【2012】37号的文件要求,依法依规组织交易活动、提供金融和物流等平台服务。3年多时间里,日照大商中心围绕产业客户需求,打造的电子商务、供应链金融、现代物流、风险管理融合交易结算发展的业务模式得到了政府监管部门、行业协会、专家学者的认可和支持。

在服务实体经济的道路上,日照大商中心马不停蹄,不曾懈怠。2017年5月,日照大商中心作为新动能的组成部分,分别被省市列入“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项目”;2018年2月,日照大商中心又被省政府列为现代金融的重点建设内容。

 

但平台从未因为抢抓市场而冒进,一直秉持守正运营理念。对于任何一家交易中心而言,保障客户资金安全都是重中之重的的防控风险任务,也是平台公信力提升的重要砝码。《山东省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办法》(鲁金监字〔2016〕1号,简称“《管理办法》”)中第二十七条规定:“交易场所应制定并实施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规范资金结算流程,确保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安全。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属于客户,应当与交易场所的自有资金严格分离、分别管理。交易场所不得以任何名义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2016年10月,专门服务于要素交易市场的金融基础服务机构的山东交易市场清算所有限公司(简称“鲁清所”)成立。2017年初,日照大商中心按照山东省金融办统一部署,积极推动接入鲁清所的相关工作。双方就交易模式、系统架构、期现结合业务以及结算机制等方面进行了深入地了解与调研,并进行过数次模拟测试,确保实现客户资金存管。

经过为期数月的业务调研、系统联调、人员对接等工作进度安排,2017年12月8日,日照大商中心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成功接入鲁清所,平台在平安银行和日照银行存管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全部转移至鲁清所在平安银行和日照银行开立的客户资金专用账户,由鲁清所负责统一存管。鲁清所还为平台提供会员登记、日终结算、资金核对等服务。其中,日照银行作为日照大商中心长期以来在金融创新领域的合作伙伴,也成为首家为鲁清所提供结算服务的城市商业银行。

 

早在2017年11月17日,由山东省金融办主办的山东省介于现货与期货之间的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研讨会上,与会专家就曾指出,现期之间大宗市场应以服务实体经济为目的,以区域性优势品种为交易标的,以统一开户和统一清算为基础……监管机构应进一步健全完善交易场所监管制度,充分利用山东交易市场清算所(鲁清所)的监管功能,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覆盖的监管机制。截至目前,日照大商中心的客户资金存管业务已全部接入鲁清所,将客户资金存管接入省级监管服务平台,有利于保障交易市场资金安全,提升交易市场公信力,促进交易场所持续健康发展,也为具有监管职能的鲁清所提供了交易场所多交易模式、多银行服务接入的宝贵经验,为后续交易场所的快速接入打下了良好基础,有利于完善交易场所的监管服务。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牢牢把握金融市场安全运行更是主线。在当前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先进技术蓬勃发展,日新月异的时刻,作为现代金融的重点内容,日照大商中心将时时刻刻拧紧防控风险的“紧箍咒”,主动适应金融科技发展趋势,将先进技术应用和现代金融结合起来,完善平台各项服务,确保对现货市场服务及时准确、风险可控,切实满足现货市场发展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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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雪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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