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倒他人车辆后迅速逃逸 民警沿路走访揪出肇事司机

2018-03-05 16:32: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侯彦平

家属给交警送来了锦旗 

事故现场被撞翻的电动三轮车 

肇事车辆

  大众网日照3月5日讯记者 侯彦平)驾车撞倒另外一辆电动三轮车后,没有及时下车救助,反而迅速逃离了现场。民警通过沿途走访,最终将肇事司机揪了出来。近日,日照市交警直属大队民警收到了被撞司机家属送来的锦旗,上面写着“办案迅捷抓逃逸,维护正义法如山”。

  1月29日6时许,大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昭阳路与滨州路交叉路口东30米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事故科值班民警迅速赶至事发现场。一辆满载散装煤炭的电动三轮车翻倒在道路的一侧,车主种某也因受伤倒地无法活动。在协助急救人员将受伤车主送至救护车后,民警迅速对现场进行了勘察,认定这是一起逃逸事故。

  为了能够快速锁定肇事车辆,民警马上联系指挥中心对附近路口的监控进行调取,但因高新区辖区2017年整修道路路面,路口附近的监控均已被拆除,这给案件的侦破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于是,办案民警采取走访的方式,寻找案件线索。

  经过办案民警的走访了解,目击者反馈肇事车辆为一辆红色三厢轿车,事故发生后沿昭阳路一直向南逃逸。得知这一重要线索后,办案民警又调取了事故发生时间段前后周边店铺的监控,通过技术手段进行比对,终于锁定了逃逸车辆的行驶轨迹,并于2月9日将其查获。在民警依法传唤询问情况后,驾驶人刘某对自己肇事后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

  法律链接: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员伤亡的,车辆驾驶员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要严惩,如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如交通肇事犯罪案件,犯罪后逃逸的,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这一保险条款中的免责情形也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因此,保险公司有理由在肇事者逃逸后拒赔第三者商业责任险。  

  直属交警提示:驾车发生交通事故,理应协助救治伤员,报警等候处理,千万不要逃逸。如果有人员受伤,应争取最佳时间抢救伤者,减少事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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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付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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