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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日照3月1日讯(记者 徐静静)临近元宵节,不少市民选择在节前后通过燃放“孔明灯”的方式祈福祈愿。但是“孔明灯”属于易燃物品,其燃烧的火焰如掉落在加油加气站、电力设施、通信设施、山林以及各类建筑物上,极容易引发爆炸或火灾事故,尤其是落在人迹罕至的森林中,容易引发森林大火,酿成不可预计的损失。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日照市在2017年就已经发布了《日照市关于禁止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的通告》,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对现有的“孔明灯”,所有者要自行销毁,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对生产、销售“孔明灯”的,由公安、工商、质监、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依法查处。对燃放“孔明灯”的,由公安依照有关规定处罚;对拒不服从管理、妨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近年来,因燃放“孔明灯”引发的悲剧屡见不鲜,然而,很多人可能并没有真正意识到它的危险性。同样是燃放物,“孔明灯”和烟花爆竹不同的是,它的去向极不可控,高楼大厦、旷野草堆、森林田野,都是随机着陆的降落地,加之孔明灯外焰温度较高,极易引发火灾。今冬明春日照市仍然处于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加之天气干燥多风,燃放“孔明灯”会给森林防火造成很大压力和隐患。
日照市林业局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坚决抵制燃放“孔明灯”,在过节的同时牢记森林防火,切勿将祈福酿隐患,将好事酿灾祸,营造一个文明祥和的过节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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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日,日照市委、市政府召开全面展开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动员大会。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全面展开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动员大会精神。[详细]
据交警部门介绍,预计元宵节期间,市区青岛路、泰安路、济南路、文登路、威海路、淄博路、东营路、海曲路东港区政府路段、东关路、岚山区中央路灯展现场周边路段车流量、人流量将会增加,路途近的,建议步行、骑自行车,路途较远的,乘坐公交车绿色出行。[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