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人要注意,楼梯间以后禁停电动车

2018-01-03 18:24: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牟奕霖

大众网日照1月3日讯见习记者 牟奕霖)近年来,电动车火灾多发,如果电动车在楼梯间起火,就有可能引发住宅着火,有的甚至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017年9月25日,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一群租房发生火灾,造成11人死亡。

2017年12月13日凌晨,119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北京朝阳区十八里店乡白墙子村一村民宅基地自建房发生火灾,导致5人遇难。经初步勘查,火灾是电动自行车引发。

2017年12月15日,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凯旋小区,发生了一起电动车充电过程中着火,引发的火灾。现场浓烟滚滚,甚是吓人!

据央视报道,随着电动自行车数量的猛增,全国范围内由电动车,引发的火灾也在不断上升。仅2011、2012、2013三年间,全国各地消防部门统计的,电动自行车火灾就有799起之多,造成多人伤亡。

为有效预防和遏制电动车火灾,3日,记者从东港消防了解到,山东省公安厅于近日在全省发布《电动车消防安全五条禁令》。日前,日照已经开始推行此《禁令》,一些小区开始严禁楼梯间停放电动车,小区门口也张贴了《电动车消防安全五条禁令》。

(电动车消防安全五条禁令图片)

据了解,12月27日,东港消防已在官方微信“东港消防大队”上发布了《禁令》的相关内容,并充分发动社会力量,利用辖区住宅小区物业群发动全区张贴该《禁令》。对于没有物业的小区,东港消防自己也印发了一部分,并通过各地派出所,及时发放到各个小区,以做到广泛张贴宣传。同时,联合派出所加强核查,将此事落实到位。

下一步,东港消防将及时督促指导各地派出所进行监督检查,全力做好电动车火灾防范工作。同时依据《山东省消防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三项规定,对拒不遵守《禁令》,威胁公共消防安全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消防提醒:停放电动车和给电动车充电不能再“任性”,一定要按规范安全停放和充电。相关单位也应按要求开展工作,否则一旦发生重特大火灾,相关负责人也会被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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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付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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