殴打并限制女友人身自由 19岁小伙被日照边防派出所拘留

2017-11-14 11:25: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侯彦平

嫌疑人马某

嫌疑人马某

大众网日照1114日讯(记者 侯彦平)16岁的女友一起来日照打工,但因为赚钱少,就让女友去KTV陪别人唱歌喝酒挣钱,甚至想让女友“出台”,在遭到女友反对后,竟然多次出手殴打,甚至限制女友人身自由。近日,日照公安边防支队石臼边防派出所根据法律规定,对殴打他人、限制他们人身自由的犯罪嫌疑人马某做出处罚,马某被处行政拘留20日并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

据处理案件的边防干事介绍,118日,潍坊寿光的市民李先生一行来到派出所,称自己16岁的女儿失踪,怀疑在日照被人限制自由。

经民警询问得知,李先生16岁的女儿小珍在今年7月时,通过网上聊天认识了一名姓马的男子,随后两人越聊越熟。8月份,马某从诸城到寿光找小珍玩,两人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

今年1031日,马某便带着小珍来到日照。从那之后,小珍便与家里失去了联系。最近,小珍父亲收到了一个陌生号码发来的微信消息,称自己是小珍,现在在日照石臼某小区内,并且被马某限制了自由。心急如焚的李先生赶紧跟家人一起来到日照,并想求助民警找到女儿。

了解到情况后,民警立即来到小珍所说的该小区,并很快找到了小珍。然后,根据小珍的说法,找到了在日照海滨二路某KTV当服务员的马某。

根据审讯得知,马某和小珍以及另外两男两女来到日照后,先是玩了两天。苦于没有经济来源,马某便找了一个在KTV当服务员的工作,没几天,马某便要求小珍也一起去KTV上班,小珍也同意了。

后来,因为觉得来钱太慢,马某便想让小珍去有偿陪侍,并多次暗示小珍“出台”,甚至扬言让其“三天内挣到1000块,否则就等着”。在遭到小珍的反对后,马某先后三次对小珍进行了殴打,并且摔坏了小珍的手机,将她限制在自己租住的出租房内。

马某到案后,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公安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马某殴打他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处以其行政拘留20日,并处1000元罚款的处罚。

另外,对于海滨二路某KTV存在违法行为的情况,依据法律规定,对其作出停业整顿三个月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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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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