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121家企业上黑榜 严重失信者限制消费行为

2017-11-08 16:13: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陈平平

121家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121家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执法现场

执法现场 

执法现场_副本

执法现场

大众网日照118日讯记者 陈平平)日前,日照市工商局公布了一批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名单,121家企业上黑榜。日照将对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的严重失信采取“非常措施”,限制其高消费行为。

对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的严重失信主体实施限制出境和限制购买不动产、乘坐飞机、乘坐高等级列车和席次、旅游度假、入住星级以上宾馆及其他高消费行为等措施。

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形成不良信用记录,企业会因为信用受损,在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公司、招投标、政府采购、取得荣誉、生产经营许可等方面遇阻,影响经营发展。

此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予通过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报资格审核,不予授予相关荣誉称号,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与其他政府部门互联共享,实施联合惩戒,依法依规采取行政性约束和惩戒措施。

企业为什么会上黑榜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企业有下列四种情形之一,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1.企业未在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信息;

2.企业未按照工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

3.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4.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企业。

如何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一是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企业,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可以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工商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

二是未按规定履行即时信息公示义务的企业,应当先履行其信息公示的义务,再提出书面申请,工商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

三是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企业,更正其公示的信息后,可以向工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工商部门应当自查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

四是企业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者提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工商部门自核实之日起5日内作出移出决定。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李雪

相关新闻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