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严格规范车用气瓶 多个主体将涉相关责任

2017-11-04 10:15:00 来源:  作者:

日照市召开车用气瓶安全监管工作会

大众网日照113日讯记者 赵洪芝113日,日照市质监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联合组织召开全市车用气瓶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传达学习日照市质监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车用气瓶安全监督管理的通知》。日照市公安交警、交通运输、质监部门相关业务负责人分别就贯彻落实通知要求提出了具体意见。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车用气瓶安全监督管理的通知》,对于纤维缠绕气瓶、车用压缩天然气钢瓶、车用焊接绝热气瓶、车用液化石油气钢瓶、车用液化二甲醚钢瓶等车用气瓶,即日起全市将严格从源头上控制质量,并强化安装单位、充装单位、使用单位或个人安全主体责任,强化检验机构技术把关责任,严格落实车用气瓶安全监管责任。

会议指出,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人民福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一定要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切实增强红线意识、底线思维,狠抓隐患排查、责任落实、健全制度和完善监管,强化行业自律以及社会监督,推动全市车用气瓶安全监管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再上新台阶、新水平,为建设“美丽富饶、生态宜居、充满活力”的新日照做出应有的贡献。

 会议强调,要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抓好车用气瓶安全工作的责任感,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报告关于安全工作的新要求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不断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常态,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以人民安全为宗旨,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要强化措施,进一步压实车用气瓶安全各环节各方面的主体责任。抓好车用气瓶安全,必须从各个环节抓起,推行全面质量安全监管、全过程、全方位管理。要避免一种错误倾向,坚决纠正安全生产政府部门热、企业冷的现象。严格落实《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关于企业主体责任的规定,企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立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要加强联动,进一步增进相关部门车用气瓶安全监管的合力。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各级质监(市场监管)、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互通信息,交流工作,组织开展联合监管、联动执法。各负其责,加强把关、管控。加大执法力度,坚持从严原则,要把车用气瓶安全领域的执法作为重点之一,对严重违法违规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不整改不落实的,决不放过。该顶格处罚的顶格处罚,该撤销、吊销许可资质的提出撤销、吊销资质的建议。另外,还要加大执法案件公示公开、曝光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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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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