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原料性固废不可任性 环保新标准将于3月1日实施

2018-02-26 16:01:00 来源:  作者: 徐静静 纪启永、刘昌志

大众网日照2月26日讯(记者 徐静静 通讯员 纪启永、刘昌志)据日照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介绍,近日环保部会同质检总局联合发布了《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冶炼渣》等11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用于替代2015年标准。新标准自2018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本次新修订发布的标准涵盖了目前所有许可的进口固体废物。标准修订的重点内容包括:一是增加了外照射贯穿辐射剂量率的要求,有利于口岸检验操作;二是对进口废物中的危险废物严格控制,控制要求统一定为0.01%;三是加严进口废物中非危险性废物的夹杂物指标。除废塑料、供拆卸的船舶及其他浮动结构体标准中一般夹杂物指标维持不变外,将废有色金属标准中一般夹杂物控制指标调为1.0%,其他标准中一般夹杂物限值要求调为0.5%;四是适当对废物自身品质加以考虑;五是增加检验原则的要求,解决口岸随机抽样和实验室检测问题。

此外,标准修订后同时废止了2009年已明确禁止进口的骨废料、2017年年底禁止进口的废纤维相关的2项标准。

随着新标准的发布实施,进口固废管理政策将进一步加严。为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进口企业,应及时研究掌握新标准,谨慎选择国外货源和供货商,在合同条款中对相关环保要求予以明确,确保进口固废符合最新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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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依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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