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物价局落实电价调整政策 降低社会用电成本

2018-05-22 14:27: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牟泳锟

  大众网日照5月22日讯(记者 牟泳锟)近日,山东省物价局分别下发《关于简化电价分类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水平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关于农业生产用电同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推进销售电价分类改革,降低一般工商业用电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

  记者了解到,日照市物价局将实行一般工商业和大工业用电同价,降低一般工商业用电负担。自4月1日起将现行的大工业用电、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合并为工商业及其它用电类别。

  其中,受电变压器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一般工商业用电户,可自主选择执行两部制电价,相应降低用电成本。例如通信行业,用电负荷率较高,有的用户变压器总容量可达数万千伏安,如选择执行两部制电价,用电费用年可减少数百万元。同时进一步完善两部制电价政策,执行两部制电价的用户,其基本电价可选择按变压器容量或合同最大需量执行,也可选择实际最大需量执行,从而最大程度降低用电成本。

  同时还将整顿规范产业园区、商业综合体等转供电经营行为,降低转供电用户电费负担。针对转供电经营者在国家规定销售电价之外乱加价行为,出台两条措施:其一,规定产业园区经营的供配电资产,可自愿选择移交电网企业直接供电到户,或改制为增量配电网,按政府核定的配电价格收取配电费用;其二,进一步明确转供电经营者电费收取方式,要求按公平、公开的原则向所有用户合理分摊电费。

  实行农业生产用电与农业排灌用电同价,降低农业生产用电负担。自5月1日起,将我省农业生产电价每千瓦时降低2分钱,实现与农业排灌用电同价。

  下一步,物价部门将适时组织根据相关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受理并查处相关价格投诉举报案件,确保降价政策落实到位,降低企业及社会用电成本,释放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李雪

相关新闻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