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将祈福酿隐患!日照市明令禁止燃放“孔明灯”

2018-03-01 09:34:00 来源: 日照网 作者: 徐静静

1、网络图片

 

大众网日照31日讯记者 徐静静临近元宵节,不少市民选择在节前后通过燃放孔明灯的方式祈福祈愿。但是“孔明灯”属于易燃物品,其燃烧的火焰如掉落在加油加气站、电力设施、通信设施、山林以及各类建筑物上,极容易引发爆炸或火灾事故,尤其是落在人迹罕至的森林中,容易引发森林大火,酿成不可预计的损失。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日照市在2017年就已经发布了日照市关于禁止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的通告》,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对现有的“孔明灯”,所有者要自行销毁,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对生产、销售“孔明灯”的,由公安、工商、质监、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依法查处。对燃放“孔明灯”的,由公安依照有关规定处罚;对拒不服从管理、妨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近年来,因燃放孔明灯引发的悲剧屡见不鲜,然而,很多人可能并没有真正意识到它的危险性。同样是燃放物,孔明灯和烟花爆竹不同的是,它的去向极不可控高楼大厦、旷野草堆、森林田野,都是随机着陆的降落地,加之孔明灯外焰温度较高,极易引发火灾今冬明春日照市仍然处于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加之天气干燥多风,燃放孔明灯”会给森林防火造成很大压力和隐患。

日照市林业局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坚决抵制燃放“孔明灯”,在过节的同时牢记森林防火,切勿将祈福酿隐患,将好事酿灾祸,营造一个文明祥和的过节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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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依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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