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日照21日讯(见习记者 王昊)为推进日照“旅游富市”发展战略,促进日照市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打造“阳光海岸、活力日照”品牌,日照市文旅集团于2018年举办首届“日照礼物”文化旅游商品创新大赛。活动将根植日照深厚的人文、历史、民俗等进行创新设计,突出标志性、市场性、时尚性、可携带性原则,培育可持续发展的日照特色旅游商品品牌,现面向全国征集符合本次大赛主题的参赛作品。
本次大赛主题为:创新旅游商品 彰显地域文化
指导单位:
日照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主办单位:
日照市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
日照市东夷小镇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日照城投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
日照市工艺美术协会
日照市旅游景区协会
日照市旅游饭店餐饮烹饪协会
日照文化创意产业园
日照市万平口景区管理运营有限公司
日照市日出东方海之秀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日照市山泽海洋旅游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日照海之韵游泳中心运营有限公司
日照山河水矿泉水有限公司(河山泉)
西安磐石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时间安排:
2018年2月7日—2018年5月
具体时间为:
作品征集:2018年2月7日—2018年3月31日;
作品初审:2018年4月1日—2018年4月10日;
作品初评:2018年4月上旬;
作品终评:2018年4月中旬;
作品展示及颁奖:2018年5月 地点:日照东夷小镇
参赛作品分类
1、旅游商品实物类
①旅游用品类。具有日照特色的服装、旅游装备、生活用品及具有开发应用价值的电子产品,兼具文化创意和实用性。
②名优特产类。本地出产的,具有浓郁地方特色和较高知名度,包括名酒、名茶、名贵药材、食品、饮料、特色食品、农副产品等,富有创新设计。
③特色文创产品类。围绕日照地域特点和文化元素创作的文化创意产品。
参赛商品可以是新研发成型未进入市场的旅游产品,也可以是已进入市场流通和销售领域的近2年来投入市场和依托传统产品推陈出新的产品。突出日照特色、突出参赛作品的外包装设计。
2、旅游衍生品(纪念品)类
体现日照重点景区特色、演艺类节目项目特色;具地域文化、人文特征的创意设计,兼具创新性、独特性、时尚性、实用性、纪念性、市场性等特点。包括纪念品、工艺品、日用品、伴手礼等特色旅游纪念商品。此类作品必须是为某景区景点或者演艺项目专设原创、尚未投入市场的商品设计方案,具体形式不限,可以是图纸、模型、样品等。
3、创意设计类
①设旅游手绘地图专题,绘制日照全域或文旅集团景区的原创旅游手绘地图(景区区域资料概况可联系大赛组委会),地图风格充分展现日照的魅力与活力。也可任选旅游景点或城市地标为基本素材。
②插画、创意图形、标志设计、文化旅游商品广告、海报、招贴等表现形式进行形象设计。
参赛对象:
大赛面向全国广泛征集作品,凡从事旅游商品研发、设计、生产、销售的各类企事业单位、专业机构、院校、设计公司及设计师、发明人、专利权持有人、工艺美术师、手工艺制作者、学生以及对旅游商品创新设计有浓厚兴趣的单位和个人均可报名参赛。
评审:
初审:由大赛组委会评选出入围作品。
终审:邀请中国工艺美术协会、山东省工艺美术协会、日照市旅游景区协会等相关行业知名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评选出获奖作品。
参赛作品要求
1、提交方式:
①所有参赛作品均需填写报名表(登陆日照城投集团网站http://www.rzct.com.cn/下载报名表),与参赛图片一并以电子稿形式发送至邮箱rzwljt@163.com,联系电话:0633—7676720 联系人:刘芸。无需邮寄纸质材料。参赛作品上传图片为JPG格式,300dpi精度,A2幅面(420mm*594mm)竖向排版,能够保证大幅面喷绘和印刷要求;报名表阐述作品名称、设计创意、作品主题、特点、结构和工艺(传统工艺需注明其工艺特征)、材质等。说明文字不超过800字。
②旅游商品实物类作品提交图片的同时还应以实物商品或者模型提交,并填写报名表,提交到大赛组委会处指定联络人(见报名表)。
2、参赛商品每件的零售价格不超过1万元;重量不要超过30公斤;体积不要过大(1*1*1米为上限)。
3、同一主要材质、工艺的商品应合并成一项(多件)报送参赛。
4、提稿图片正面不得出现姓名、地址等个人相关信息。
5、所有参赛作品概不退稿,实物类作品因确实贵重需退还请报名时特别注明。
奖项设置:
大赛按旅游商品实物类、旅游衍生品(纪念品)类、创意设计类三个品类分别设置金奖、银奖、铜奖和优秀奖,每个品类分别设置:
金奖1名:10000元
银奖1名:3000元
铜奖1名:1000元
优秀奖5名:500元
铜奖以上作品,组委会除颁发获奖证书外,并向相关旅游生产企业推荐,争取资金、技术与市场支持,重点培育、帮助入市推广。
著作权特殊说明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凡主动提交作品的“参赛者”或“作者”,主办单位认为其已经对所提交的作品著作权归属作如下不可撤销声明:
1、参赛作品须为参赛者本人(或团体)创作的作品,如参赛者抄袭或其作品发生知识产权纠纷等,组委会将取消其参展资格,并由作者承担相应后果。对于由参赛者所提供的作品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者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导致的任何争议、投诉、索赔、诉讼等后果,由参赛者本人承担。所有因参展作品引发的知识产权纠纷概与主办单位、组委会无关。
2、参赛者应保证其参赛作品未在报刊、杂志、网站及其它媒体公开发表,未申请专利或进行版权登记的作品,未参加过其他比赛,未以任何形式进入商业渠道。获奖参赛者保证参赛作品终身不以同一作品形式参加其他的比赛或转让给他方。否则,主办单位将取消其参赛、入围与获奖资格,收回奖金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注:旅游商品实物类参赛作品除外)
3、对于提交给大赛的旅游衍生品(纪念品)类、创意设计类作品,均视为作者无偿将其作品授权给主办单位用于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再设计、宣传、推广、使用、展示、印刷、出版等。最终入选获奖的作品,奖金作为作品著作权的相应对价,其著作权的财产性权利(复制、发行、出租、展览、放映、广播、网络传播、摄制、改编、翻译、汇编权等)归大赛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有权利用其进行商业活动或以任何形式展示、展览、传播作品,并有权在自己的商品中作为标志使用。其他单位和个人(包括作者)未经主办单位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作品进行转让、出版、发行、许可、使用等。
4、本次大赛免收报名费。
5、参赛者若不认同本条所述内容可放弃参赛,若参赛应被视为认可本公告(申明)所有内容。
6、主办单位、大赛组委会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保留对本方案的最终解释权。
特别说明
当遇到以下情况时,组委会有权收回获奖证书、奖金等:
1、正式确认获奖作品侵犯了其它作品的知识产权。
2、参赛者在未通知主办方的情况下对获奖作品进行重大修改,并继续在该作品上使用获奖标志或利用其进行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