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区第一家经济股份合作社揭牌成立

2017-11-20 16:40: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张晓 胡娜 李淑霞

东方社区经济股份合作社成立大会

东方社区经济股份合作社成立大会 

领导为经济股份合作社揭牌

领导为经济股份合作社揭牌 

东方社区全体居民参加成立大会

东方社区全体居民参加成立大会 

与会成员认真听取会议内容

与会成员认真听取会议内容 

来自多个街道的代表与会学习观摩1

来自多个街道的代表与会学习观摩1 

领到股权证,居民高兴地看了又看

领到股权证,居民高兴地看了又看 

居民代表上台领取股权证

居民代表上台领取股权证

大众网日照1120日讯(见习记者 张晓 通讯员 胡娜 李淑霞)1119日,日照市东港区石臼街道东方社区召开经济股份合作社成立大会,并举行揭牌仪式,昭示着东港区真正意义上的第一家经济股份合作社诞生了。日照市农业局、东港区农业局、石臼街道相关领导出席成立大会并发表讲话。来自全东港区各街道的多名代表前来观摩学习,东方社区全体社区居民参加了本次成立大会。

大会上,东方社区党委书记高宝常通报本社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总体情况,并宣读《东方社区经济股份合作社章程》。日照市农业局副局长陈鹏宣布东方社区经济股份合作社成立,并与石臼街道人大工委主任丁元波为合作社揭牌。大会现场为居民发放股权证书,东方社区居民人人是股东的新时代局面由此到来。

今年五月份东港区被列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省级试点区以后,全面发动,统筹运作,深入推进,东方社区在东港区委区政府、石臼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指导下,积极探索社区集体经济良性发展机制,推出了多项举措,成立机构,保证民主决策。依法登记,保证工作阳光运行。明晰资产,明确归属。健全组织,规范运营。这一系列措施,有效的推动了东方社区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农业农村改革的一件大事,通过产权制度改革,逐步建立起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保护和发展农民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东港区农业局副局长张彬介绍:通过成立社区经济股份合作社,完成村集体资产向合作社转移,实行村民委员会事务和集体经济事务分离,逐步实现政治经济分离、服务与发展分开的良好局面。

据悉,石臼东方社区这次改革,在坚持资产集体所有的前提下,把社区集体资产量化到每个成员。居民由概念上的主人变成了实实在在的股东明确每家每户每个居民在集体净资产中所拥有的份额和收益分配,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真正把社区集体资产运行的管理权交给社区居民。

“我们每一位社区居民对集体资产都享有了分配权、决策权和监督权,注定会让我们东方社区的每一位居民幸福指数越来越高。”股民刘乃乐言语中满是对合作社美好未来的无限期盼。

“合作社成立后,人人享有决策权、监督权和分配权,我们全体居民都是非常赞同的。人人都是股东,人手一本股权证,这是兼顾发展与民生的大好事。” 东方社区的物业工作人员厉女士乐呵呵的说道。

东方社区率先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为全区推进这项改革工作提供了成功范例。相信在东方社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模范带头作用下,东港区各乡镇街道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也将齐头并进,更创佳绩,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明天一定会越来越好,居民的幸福指数会越来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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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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