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日照市九部门联合召开校外培训广告管控行政约谈会

2022-01-21 17:56:01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赵洪芝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赵洪芝 日照报道

  1月21日下午,日照市市场监管局、日照市委宣传部、日照市委网信办、日照市教育局、日照市民政局、日照市住建局、日照市文旅局、日照市国资委、日照市城管局九部门联合召开校外培训广告管控约谈会,贯彻落实“双减”文件以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八部门出台的《关于做好校外培训广告管控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管理的通知》精神。

  会上,日照市市场监管局和市教育局分别就《关于做好校外培训广告管控的通知》《关于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管理的通知》进行解读。会议印制了《关于严禁制作发布校外培训广告的提醒告诫函》,全市媒体代表、培训机构代表、行业代表、经营主体代表分别签订了自律承诺书。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校外培训广告管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校外培训广告管控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事关青少年身心健康,事关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民生工程。各级各部门一定要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

  会议安排,各区县要迅速组织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网络平台企业、户外广告位经营管理单位等相关市场主体开展自查整改,并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大线索梳理和广告监测力度,及时发现、制止发布校外培训广告行为。要结合地方实际,适时开展联合约谈和联合执法行动,形成高压态势。同时,日照市还将强化广告管控与审批管理、媒体管理、国有企业管理等方面的协同配合。

  会议强调,要加大宣传引导,消除社会误读误解。强化跨部门协同监管,发挥“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作用,充分调动乡镇、街道做好校外培训广告管控工作,形成校外培训广告管控工作合力。强化督促指导,积极稳妥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让校外培训广告管控工作真正得到群众拥护、社会理解和市场主体信服。进一步规范校外机构广告发布行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广告市场环境。

  附:《日照市市场监管局等九部门严禁制作发布校外培训广告的提醒告诫函》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中央宣传部等八部门《关于做好校外培训广告管控的通知》,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日照市市场监管局、日照市委宣传部、日照市委网信办、日照市教育局、日照市民政局、日照市住建局、日照市文旅局、日照市国资委、日照市城管局特提醒相关单位在设计、制作、发布校外培训广告时,应注意如下事项并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落实有关政策文件要求,不区分学科类、非学科类,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网络平台以及公共场所、居民区等线上线下空间不得刊登、播发面向中小学(含幼儿园)的校外培训广告。相关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不得提供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代言服务。

  2.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

  3.不得利用节(栏)目、“软文”等方式变相发布校外培训广告。不得制作、发布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

  4.不得制作、发布含有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合格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保证性承诺的广告。

  5.不得制作、发布明示或者暗示有相关考试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教育、培训的广告。

  6.不得制作、发布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的广告。

  7.不得制作、发布含有虚构师资实力、捏造资质荣誉、夸大培训效果等各类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的培训广告。

  8.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刊登、播放、张贴或者散发含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广告。

  9.不得在以未成年人为服务对象的在线教育网络产品和服务中,插入网络游戏链接,不得推送广告等与教学无关的信息。

  10.不得制作、发布含有提供和传播“拍照搜题”等惰化学生思维能力、影响学生独立思考、违背教育教学规律的不良学习方法的广告。

  11.不得制作、发布含有提供境外教育课程的校外培训广告或者聘请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活动的广告。

  12.教育培训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党旗、党徽,共青团、少先队、妇联、工会、残联、红十字会等机构的标志标识以及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标识等特殊标志。

  针对以上提醒告诫内容,请日照市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网络平台企业、户外广告位经营管理单位等相关市场主体要立即开展自查整改,在播、在刊校外培训广告要立即停止刊播,原刊发、张贴的校外培训广告要全面排查清理。

  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政府主管部门将依法查处,坚决维护良好经营秩序和市场环境。同时呼吁、欢迎社会各界加强对校外培训广告的监督,踊跃举报违法违规校外培训广告,举报电话: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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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洪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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