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发潜力提振消费!日照发布20条政策措施!

2023-01-09 19:43:31 来源: 日照市人民政府公报 作者: 王昊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日照市激发潜力提振消费2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日政办发〔2023〕2号
  各区县政府、各功能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中央、省属驻日照各单位:
  《日照市激发潜力提振消费20条政策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日照市激发潜力提振消费20条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关于扩大内需部署要求,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激发消费潜力,提振消费信心,结合日照实际,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激发文旅、会展消费
  1.开展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活动,策划举办中国音乐小金钟管乐独奏展演及日照合家欢艺术节、新青年音乐节、海洋音乐节、白鹭湾音乐节、太阳文化节等文旅活动50场以上。引导和支持日照大剧院、日照文博中心等大型平台引进精品演艺项目10个以上。依托促销活动和线上平台,发放不少于200万元的文旅惠民消费券。评选推出一批旅游精品线路、“微度假”休闲旅游目的地。
  2.实施旅游招徕激励政策,安排资金100万元,对鼓励、支持合法旅行社通过旅游包机、专列、团队游等形式,组织市外游客来日照旅游观光、休闲度假的区县、功能区进行奖补。
  3.按照省级促消费资金规模,市级按1:1比例配套发放零售餐饮消费券。推动各大商场、商业综合体开展促消费活动100场以上,继续开展“绿色饭店”暨日照餐饮“四名工程”评选。支持发展直播电商、社区电商,全年培育电商企业500家以上,对获评省级直播电商基地、供应链基地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对获评市十大电商龙头企业的给予2万元奖励。推动天宁保利广场、裕升利群广场尽快开业运营,带动发展首店经济。
  4.举办中国(日照)海产品预制菜发展大会,以“好品预制菜·海产新未来”为主题,筹办中国(日照)海产品预制菜博览会、中央及省级重点网络媒体行、团购联盟选品洽谈会等系列活动,组织100家以上代表性企业参加,推出日照海产品预制菜精品旅游产品30个以上,打响日照海产品预制菜旅游产品品牌。
  5.举办引办全国煤炭交易会、山东省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新技术产品博览会、山东糖酒食品展览会、山东旅游资源交易博览会等大中型会议、展会25场以上。支持区县、功能区突出特色优势,举办钢铁展洽会、橡塑及包装工业展览会、农机展、石材展等展会6场以上。对市外参会过千人的市场化运作项目,一次性给予举办单位10万元补助,参会人数每增加10%,补助标准相应再增加10%,每次不超过50万元。
  (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贸促会、市财政局)
  二、促进体育消费
  6.举办时尚体育消费季活动,积极参加省级体育消费券发放活动,发放50万元市级体育惠民消费券,进一步激发体育消费潜力。依托“AI动日照”等智慧健身平台,积极探索“线上+线下”双线办赛、培训、健身等消费新模式、新场景。
  7.举办中国运动休闲大会暨中国(日照)体育旅游节及中国女排超级联赛、中国足协年度U系列比赛、全国网球团体锦标赛等重大体育赛事20项以上。举办绿水青山运动会、生态田园运动会等各类全民健身赛事活动3000场次以上,持续培育日照马拉松、中国国民休闲水上运动会等自主品牌赛事。
  8.推动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支持开发时尚健身、竞赛表演、体育培训等消费项目,拓展文化、休闲、商业、会展等配套服务。
  (牵头单位:市体育局)
  三、扩大汽车、家电消费
  9.举办汽车、家电等大型促销活动15场,支持汽车、家电“以旧换新”,扩大绿色智能家电供给,实施家电售后服务提升行动;大力引进新品牌4S店,培育汽车销售企业。支持龙头企业、协会主办或承办市级各类促消费活动,对符合条件的给予一定资金补助。
  10.用好车辆购置税减税政策,积极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年内新建充电基础设施1000个、公共停车位5000个。
  11.鼓励二手车市场规模化发展,对二手车备案销售企业收购后用于再销售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转让登记实行单独签注管理,核发临时行车号牌,降低二手车交易登记成本。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
  四、大力发展居住消费
  12.完善房地产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设立“团购房优惠超市”,实施精准对接,优化交易服务。延长《日照市青年人才购房补贴暂行办法》实施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13.与展会、文旅活动、体育赛事相结合,常态化举办房产交易会。鼓励家装消费市场发展,对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期间在市内购买商品住房和交房的居民,联合企业发放总额度不少于2000万元“购房家装券”。
  14.探索专营机构租购二手房、“以旧换新”购房模式,完善“带押过户”等配套措施,激发二手房市场交易活力。完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体系,每季度开展1次政府公租房配租活动。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五、加快发展养老、托育消费
  15.强化养老托育政策支持,县级以上政府留成的福彩公益金,55%以上用于支持养老服务发展。落实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对养老托育服务机构生活用电、用水、用气、用暖按照居民价格执行。
  16.加快医养康养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康养与医疗深度融合发展。开展托育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培育市级托育服务示范机构10个,培训保育人员1000名,新增婴幼儿托位1500个左右,开展婴幼儿照护指导进社区活动50场次。
  17.鼓励符合条件的老年服务中心、老年颐养公寓、月子中心、早教机构、家政服务等机构,推出更多多样化、个性化定制服务,延伸“一老一小”照护服务链条。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六、保障措施
  18.推进实施居民收入和中等收入群体“双倍增”行动。积极扩大就业,全年城镇新增就业2.88万人。深化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新开发岗位1万个。
  19.聚焦“放心消费一件事”综合监管,加快推进日照“放心消费一码通”平台推广应用,强化跨部门协同共建,持续改善消费环境。
  20.组织开展“对标创建、沉浸体验”放心消费促进月活动,年内新增放心消费示范单位500家。组织消费维权志愿者和消费者代表开展“沉浸式”消费体验。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
  以上政策措施,除有特殊规定的外,有效期均为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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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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