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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海报新闻见习记者 李玟 日照报道
地名,是传承文化的重要载体。日前,日照市所申报的四处地名入选山东省省级地名文化遗产名录。近年来,日照市充分认识到地名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意义,积极贯彻落实新修订《地名管理条例》精神,落地实施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四项措施。
11月17日,在日照市首批地名文化遗产名录新闻发布会上,日照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丁志强对被列入日照市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地名将采取的四项保护举措进行详细解读。
地名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体现城市历史文脉。日照市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建立后,对被列入遗产保护名录的地名将从“审慎稳妥开展更名、挖掘活化古地名、大力弘扬地名文化、推动地名保护社会化”四个方面,保证地名文化遗产所拥有全部内容和形式得到保存、传承和发展,加大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力度,讲好日照地名故事,为建设美丽日照、擦亮城市名片贡献力量。
措施明确,对地名文化遗产名录中的现今地名,除因重名和行政区划调整、自然变化、城乡建设等原因,不得更名;对确需更名或注销的,要组织专家充分研究论证,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并启动保护措施。对地名文化遗产名录中已不再使用的历史地名,要通过设立纪念性标志、优先恢复启用、就近移植派生等方式予以保护,最大限度地记录和反映历史地名及相关信息。
地名文化遗产是保护、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资源和领域,日照市设立地名文化遗产保护举措,将进一步推动日照地名历史文化内涵的传承,唤起广大市民对地名文化的认知和保护意识。
下一步,日照市民政部门将不断完善地名文化遗产的保护措施,健全日照市地名文化遗产保护长效机制,广泛吸纳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联合多方力量,共同筑牢日照市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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