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又有16人被终生禁驾 其中9人交通肇事逃逸犯罪

2018-07-04 16:18: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侯彦平

终生禁驾人员名单

终生禁驾人员名单

  大众网日照7月4日讯(记者 侯彦平)7月4日,日照交警部门公布近期被终生禁驾的16人名单,在这次公布的名单中,年龄最大的53岁,最小的26岁。

  据了解,在这次公布的16名终生禁驾人员名单中,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并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的人数为9人;涉嫌饮酒或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被禁驾的人数为7人。

  目前,全国已实现交管信息联网,一经处罚后,驾驶人违法信息将录入全国机动车驾驶员管理系统。被锁定为终生禁驾的驾驶人,无论在省内还是省外,都无法再考取机动车驾驶证。

  典型案例一

  2017年10月29日17时50分许,韩某驾驶鲁LGW539号牌二轮摩托车沿222省道由北向南行驶至大旺山路口时,与由西向东横过公路的行人苏某相撞,致韩某、苏某受伤; 18时许,李某驾驶鲁LVU820号牌越野车驶过现场时,碾压受伤后躺着路上的韩某和苏某,致韩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苏某受伤,车辆受损,事故发生后李某驾车逃逸,李某承担该事故的全部责任。

  经调查,李某驾驶机动车在未确保安全车速的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并驾车逃逸的行为是导致事故的全部原因。2018年2月9日李某因肇事逃逸构成犯罪被岚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2018年4月8日,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李某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二

  2017年12月24日22时15分许,马某驾驶鲁L3A032号牌小型普通客车沿日照市碧海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海景花园大酒店路段处时,与董某驾驶的自行车发生碰撞,致董某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两车不同程度损坏,造成死亡道路交通事故。马某肇事后驾车逃离现场,并找他人冒名顶替,后被查实。

  经调查,马某驾驶机动车辆上道路行驶未保证安全文明驾驶、未保持安全车速、肇事后未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立即报案反而驾车逃离现场并找他人冒名顶替的过错行为,应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2018年5月17日,马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2018年5月31日,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马某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法律链接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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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依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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