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臼街道阳光社区:村民变股民,更享集体壮大的“红利”

2018-09-03 09:02: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侯彦平 王鹏

处理村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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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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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生活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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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宣传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阳光社区股民证

阳光社区股民证

  编者按:

  改革开放40年,中国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中国人民用双手书写了国家和民族发展的壮丽史诗。为此。日照大众网开设改革开放四十年专题系列报道,全城寻找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的党支书,听他们讲述改革开放以来“春天的故事”。

  大众网日照8月28日讯(记者 侯彦平 见习记者 王鹏)今年8月份,石臼街道阳光社区居民老张因胆结石和多重并发症住院。8月24日,老张在社区居民服务中心那里领到1.1万余元的费用,原本自费2万多元的医疗费一下子被减半,而他领到的正是该社区进行产权制度改革之后普惠社区居民的“大病医疗补助”福利。

  2018年1月,日照市东港区石臼街道阳光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正式成立,标志着在原村级集体经济为母体、坚持集体资产明晰且不可分割的前提下,阳光社区原村级集体资产从原来字面上的人人有份改为人人按股持有,原社区居民成为具有决策权、监督权和分配权的股东。

  这是日照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一次成功“试水”,也是一场旷日持久、摸着石头过河走过来的改革之路。

  张为同是阳光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也是这场改革自始至终的参与者、执行者与目击者。他告诉记者,阳光社区的前身是北张家村,原本是一个只有不到500口人的小村庄。1994年,村里是日照市第一个进行城中村改造的村子,村民们从原来的平房搬到了楼上,但是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仍然保持着原来的模式。

  在日照市尝试进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以前,很多南方城市已经成功进行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改革,但是在日照却迟迟没有推进,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尤其日照进行城中村改造以来,原有的集体产权制度下越来越多矛盾涌现出来。

  在改革之前,村级集体经济资产好像玻璃罩中的蛋糕,处于“人人有份,人人无份”的状态。一方面原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与社区党支部、社区居委往往都是“三块牌子一套人马”,既要承担大量的管理事务又要抓好集体资产运营,工作负荷大,政企不分导致集体经济发展和社区公共事业发展很难兼顾,在一定程度上不能按照企业规范正常运作;另一方面管理方法陈旧,管理人员素质不高,缺少现代科学的知识和系统的管理方法。难免造成以政代企、产权不明、责权不分甚至是以权谋私,导致集体资产浪费、处置随意、资产流失,从而影响集体经济的健康发展。

  改革迫在眉睫。但是究竟怎么改,如何推进,并没有范本可以借鉴,只能尝试着进行。“现在听起来可能简单,但是真正经历过才知道,太难了,困难一个接着一个。”张为同说,自己生于斯长于斯,从1996年就开始担任村里的书记,对村里和村民们有着强烈的感情,所以,即使有再多困难阻挡,他也势必要将改革进行到底。

  召开全体居民代表和党员大会进行动员、入户发放宣传提纲并征求意见、民主表决确定实施方案……一场为社区居民谋福祉的改革就此拉开了大幕。

  阳光社区于2017年8月启动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严格按照前期准备、清产核资、人员界定、资产量化、股权设置、成立组织六个阶段依法有序、稳步推进,2018年1月成立了阳光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共折股量化经营性资产1843万元,界定成员711人。

  按照上级单位指导,阳光社区正式实施股份经济合作社制度,按照合作社章程,形成了“三会”(监事会、理事会、股东代表大会)运作机制,相互形成严密高效的监督和运营体系,提高了集体资产决策管理的民主化和科学化,使居民成为改革的最大受益者。

  这期间也是困难重重,用张为同的话来说,在遇到政策方面难题时,他们便咨询上级主管部门;在遇到实际难题时,便召开居民代表会议集体决策,在专业问题不懂时,便拜访请教经济方面的专家学者。“总之是集思广益的成果,绝对不是个人拍板决定,任何人也没有这个能力拍板。”

  其中,在牵扯个人利益的成员界定工作环节中,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就曾面临巨大压力。“有原来的老住户、有回迁户、有双女户,还有后期在这里买房的住户,结婚的、离婚的、公职人员、军人士兵、大学生……各种情况都有。”面对这种情况,社区多次组织居民代表会议以及党员大会商讨决议和居民民主表决后,将2017年8月31日24时作为成员身份基准日的“红线”,并严格按照表决通过的《阳光社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关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办法》对居民分类界定成员身份。

  “所有的这些全部都是张榜公示的,包括村里固定资产、每天开支收入情况、个人分红等情况,我们都看的一清二楚,全都透明公开!”今年72岁的张为存老先生是村里的乡村医生,谈到这些年的变化,老先生喜上眉梢。改革之后,他跟老伴不仅可以领到失地农民保险退休金,逢年过节有老年福利,年底还可以享受分红。“我们的幸福感蹭蹭上去了,很多人都羡慕我好福气,在这么好的社区里!”

  随着城镇化加快,村民们逐渐没有了土地,身份却仍然是农民,村集体的固定资产也在不知不觉中流失。但是,张为同作为社区的“当家人”,却始终牢牢把控住了“家底”:“那些年村里卖地卖沿街房的情况太多了,但是我们守住了!现在看来,只有这样才能走得长远,才能给我们居民们留下财富。”

  依托丰厚的“家底”,阳光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实行企业化运作,在管理集体资产的同时,还能为集体赚取收益,有了收益既可以改善集体设施,又可以为股民们分红。通过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居民委员会自治组织职能与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管理职能清晰划分开,托清集体经济组织的底子,明晰股民和集体经济组织的产权,让股民切实感受到好处。

  “如今农民变居民,居民变股民,让股民们享受改革红利才是最终落脚点。”张为同告诉记者,举个例子来说,社区有了收益,村里所有基础设施的修缮、监控安装等都是集体掏钱,他们还优先惠及老年人和遭遇重大疾病的股民:目前年满50岁的股民可以每月领取生活补助;遇到重大疾病的股民在享受完各种医保报销后,再从村里按照比例进行报销,防止他们“因病致贫”,有了结余还可以分红。

  “希望合作社效益芝麻开花节节高!多给我们股民分红、谋福利,我们是百分之百支持!”张为存大爷告诉记者,自己对于合作社的未来寄予厚望,同时又信心满满。“马上就到中秋节发福利、发钱的日子了!想到这些心里敞亮!”

  如今,居民们有好收益“打底”,社区环境日益美化便利,社区实行监控无缝隙全覆盖,居民们幸福感、安全感节节攀升。由此带来的好家风、好村风不断涌现,让阳光社区如同它的名字一样,和谐阳光、温馨家园。

  记者了解到,阳光社区的改革历程是整个石臼街道社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一个缩影。从2015年开始,石臼街道按照区委、区政府总体部署,重点围绕有集体经营性资产的社区,积极推进社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逐步赋予社区居民对集体资产的股份收益,建立起归属清晰、运营高效的社区集体经济产权制度,真正把集体资产运行管理权交给社区居民,实现居民变“股民”,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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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依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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