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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日照7月31日讯(记者 崔欣桐)7月31日上午9点,日照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市农业局通报了有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和质量实现‘双提升’”方面的情况,并现场回答了与会记者的提问。
记者了解到,去年5月中办、国办出台《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支持新型经营主体的政策框架。在这种政策环境下,日照市各类从事农业生产和服务的新型经营主体蓬勃发展,实现了规范和质量“双提升”,成为现代农业的引领力量,为发展现代农业、推动乡村振兴注入了新动能。
发布会上,日照市农业局党组成员、调研员牟宗文介绍了日照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主要成效。他指出,近年来,日照市各级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初步形成了以家庭承包农户为基础,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组织形式为补充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截至今年上半年,日照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到9200余家,各类经营主体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全市培育市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373家、市以上家庭农场示范场81家,省级以上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14.5万户,带动农户增收总额超过20亿元。
牟宗文介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如今在日照市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统购统销”增加了农民收入,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凭借市场信息灵通、销售渠道宽稳的优势,为农户有效增加了收入。“抱团经营” 抵御了市场风险,新型经营主体用服务互动、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三根纽带,把一家一户的农民有效组织起来,以集约化的生产经营提高了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利益共享”促进了合作共赢,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在市场竞争压力下,通过建立公平合理的分配机制,保障每个社员享受到更多的合作利益。“专业功能”带动了规模经营,各类新型经营主体以当地优势特色产业为依托,通过联合合作引导农户形成专业化、规模化发展,推进了“一镇一业、一村一品”。“融合发展”引导了工商资本下乡,各类新型经营主体的深度融合,全市城市工商资本下乡投资100万元以上的现代农业项目达119个,投资总额超过10亿元。
据悉,虽然日照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态势持续向好,但也还存在着一定的制约因素,如农民合作社与成员利益联结不够紧密;部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存在缺乏人才、用工老龄化问题;工商资本进入农业后农民参与度低等现实问题。下一步,市农业局将按照省、市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密切协同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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