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检察院组织人民监督员进行案件监督

2018-07-03 11:14: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林玉花 于丽

日照市检察院组织人民监督员进行案件监督

日照市检察院组织人民监督员进行案件监督

  大众网日照7月3日讯(记者 林玉花 通讯员 于丽)近日,记者了解到,日照市检察院先后组织人民监督员对东港区检察院、莒县检察院、五莲县检察院、开发区检察院办理的6起职务犯罪案件进行监督。

  参加案件监督的3名人民监督员由市司法局通过系统随机抽选产生,检察机关将相关案件材料发送给人民监督员。在进行案件监督时,承办人通过多媒体示证系统进行演示汇报,并说明拟处理意见的理由和依据。每起案件汇报完毕后,人民监督员就案件相关问题向承办人进行提问。接受监督的案件全部汇报完之后,由3名人民监督员推举一人主持评议案件,独立进行评议和表决。最终,人民监督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6起案件的处理意见,并对承办人的汇报给予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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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依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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