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莲县人民检察院:拼尽全力,守护少年的你

2021-01-04 17:04:41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厉希伟 卢小璇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厉希伟 通讯员 卢小璇 日照报道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近日,五莲县人民检察院被评为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12月,青少年法治教育标准化项目高分通过专家组验收,正式成为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山东标准”。2020年五莲县人民检察院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硕果累累。

开展“少年法治说“宣讲活动

打造“山东标准”提升青少年法治教育服务管理水平

进一步量化细化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标准,五莲县人民检察院于2019年12月正式立项的标准化项目《山东省检察机关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指南》,通过省专家组验收,正式从“日照模式”升级为“山东标准”。目前,五莲县人民检察院已着手申报全国标准化项目立项。

标准化项目验收

在省检察院指导下,五莲县人民检察院牵头编制《基层检察院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和司法保护工作规范》,形成涵盖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管理、普法培训、培训人员管理等方面的10项标准,为全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深化“检校共管”构建高效青少年法治教育体系

五莲县人民检察院依托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的高效运行,采用“检校共管、检教对接、多方共享”的模式,整合社会法治教育资源,构建起学校、社会、家庭、司法“四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体系,为进一步深化青少年法治教育、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提升未成年人法治素养,探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新路。

为中小学生提供法治教育

中小学生实地参观学习

截至目前,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已为近60000名中小学生和领导干部、教师、家长提供法治教育资源。

坚持“宽容相济”对未成年人犯罪宽容不纵容

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对未成年人犯罪宽容不纵容。2020年,五莲县人民检察院共受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9件11人;审查起诉8件10人。其中,8件为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1件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设立“七彩桥”工作室,积极探索涉案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和矫治,为涉案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奠定基础。

案例:五莲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涉及未成年人的故意伤害案时,因涉案有6名未满16周岁、1名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承办检察官细致严谨办案,通过一次补充侦查、听取辩护人和被害人意见、开展社会调查等方式,充分查明案情,准确案件定性,在审查起诉阶段将寻衅滋事罪变更为故意伤害罪。联系法律援助中心指派辩护律师,充分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实体、程序性权利,积极促成与被害人的和解并达成赔偿协议,获得被害人谅解。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情节轻微的1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对6名未成年涉案人员依法监督刑事案件撤案,由公安机关行政处罚。

该案办结后,承办检察官结合案件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促进职能部门依法履职,支持法治校园建设,共同关爱未成年人成长。

落实“一号建议”20名检察官被聘为法治副校长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是五莲县人民检察院长期做、扎实做、深入做的事业。目前,包括张伟检察长在内的20名检察干警被县教体局聘为全县54所中小学、幼儿园的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教育的同时,对学校周边环境、校园安全、教职工管理等开展全面监督,在与学生面对面的交流中落实好“一号建议”。

20名检察官被聘为学校法治副校长

“法治进校园”活动

组织检察官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为学生、家长、教师开展法治知识宣讲

五莲县人民检察院注重将“法治进校园”活动向农村地区学校倾斜,让法治之光照耀到每一个角落。疫情防控期间,及时开通线上法治课堂,检察官和中小学生通过网络云上见面,法治教育不停课,学习效果不打折。

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云参观

“让每一名少年儿童都能茁壮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心愿,也是检察机关努力的方向。”2020年,两部未成年人法律修订,对少年儿童的保护力度不断加强,五莲县人民检察院已经准备好,继续为守护少年的你,拼尽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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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厉希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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