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快快帮丨日照一小区业主私搭“阳光房”!这事儿谁来管?

2020-07-06 16:50:10 来源:  作者:

  大众网·海报新闻 记者 陈平平 见习记者 辛思进 日照报道

  日前,家住日照老城区利华小区的周女士,拨打新闻热线2186677向记者吐槽,自家楼下被搭起一套阳光房,她担心会带来安全隐患,便找楼下业主协商拆除。谁知楼下业主拒不见面,连物业和社区工作人员也联系不上他,那这事儿到底谁来管?怎么管?

  6月24日,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来到小区4号楼4单元,阳光房便“嫁接”于102这户人家的露台之上、楼体之外,总面积约4㎡。其房顶距离楼上周女士家的窗台仅1.1米。换言之,一个成年男性站在阳光房的房顶,那周女士家窗台只到其腰间。从现场来看,如果有心之人从102家阳台攀上阳光房,再到周女士家便易如反掌。

  “从阳光房房顶到我们家,不就跟玩儿似的,而且我们家也没装防盗窗。”周女士说她最担忧的也是这一点,“谁家愿意这样,住的提心吊胆、战战兢兢?”周女士表示,楼下的业主在搭建阳光房之前,并未征求她的意见。搭建期间,她多次明确反对,但楼下的业主就是我行我素、充耳不闻。

  小区物业和金阳社区多次协调,可102这户的业主拒不配合、拒不露面,让整件事情陷入僵局,停滞不前。“我们协调过很多次,也约定了两家人面谈的时间,可到那天,他(102业主)就不来了,再打电话就关机。”社区马书记介绍,他们工作人员上门拜访,102业主便锁上门离开了。

  在采访现场,一名中年男性掏出钥匙开门进入102,在他将要离开时,记者上前沟通,他却说“别找我,我不是业主”。在小区物业的帮助下,记者电话联系了该业主,得到的回复是这样的“没有商量的余地”“不可能拆的”“房子在我自家院子里”,随后便挂断了电话。

  《日照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章第六十五条对此类问题有相关解释:(二)损坏或擅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承重结构等违反建筑装饰装修法律、法规的行为,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三)违法搭建建筑物和构筑物等违反规划法律、法规的行为,向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报告。

  《日照市物业管理条例》中对阳光房并没有明确界定,所以102业主家的阳光房到底是不是违建,仍需入户勘察后才可确定。

  但周女士反复强调,坚决不同意一楼业主加装阳光房,这已严重影响到她的个人生活。周女士一家本打算5月入住,也能方便孩子上学,但如今拖了一个月,阳光房的问题也没有得到解决。对此,东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表示,前期东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队员会同派出所民警、社区律师配合利华物业、金阳社区介入调解,但102住户始终没有到场。

  目前,多方力量正在努力调解中。如果调解不成,东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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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依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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