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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12时
日照市正式进入伏季休渔季
3252艘应休渔船靠港停泊
当天,日照市在黄海中心渔港举行2020年伏季休渔管理启动仪式,动员部署2020年伏季休渔管理工作,向全社会宣示严厉打击捕捞违规行为、保护渔业资源的决心。
仪式结束后,日照市、区组织海洋渔业、海警执法船编队出海巡航,确保伏季休渔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守好日照海洋产业发展的“生命线”。
根据伏季休渔管理规定,北纬35度以北的渤海和黄海海域,除钓具作业以外的海洋捕捞渔船,以及为其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伏季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定置作业(含鳀鱼落网)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20日12时。日照市机动渔船底拖网禁渔区线内侧海域特殊经济品种海蜇的专项捕捞生产,施行限额捕捞管理。
休渔期间,日照市沿海各级海洋发展(渔业)主管部门及渔政执法机构将会同海警、公安、市场等部门全方位加大海陆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涉渔“三无”船舶一律没收,并对船东依法处罚;对发现或查获的“地笼”等禁用渔具,一律收缴并集中销毁,对网目尺寸不合格渔具,限期整改更换,并对船东或生产、销售人员依法处罚。
对停靠外省、外市的休渔渔船,要严格落实省农业农村厅通知要求,由船籍港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召回,并由渔业执法机构依法处罚。要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强渔需服务和水产品流通环节监管,依法查处非法向渔船供油、供冰行为和运输、收购、加工、销售非法捕捞的水产品等行为,严厉打击制造、销售禁用渔具行为。
各级渔业执法机构对查获的违反休渔规定渔船必须扣押1个月方可处理,特殊情况下要扣押2个月。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了解到,为做好日照市2020年伏休工作,日照市海洋发展局编写了《致全市渔工、渔民的一封信》,通过宣传车广播、印制传单等形式在渔村、渔港、渔船停靠点进行宣传,并下发沿海各区《关于转发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0年山东省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落实渔业镇(街道)、渔业村居负责人“包船责任制”,做到属地管理、分工明确、划片包干,扎实实施网格化监管措施。
接下来,日照市海洋发展局将围绕“中国渔政亮剑2020执法行动”重点,组织开展涉渔“三无”船舶清理,取缔“地笼网”等违规渔具,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执法、渔业安全执法,渔港综合环境整治,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海上输入疫情防控,切实维护正常渔业生产秩序,确保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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