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乐增贪污、受贿案一审宣判

2019-08-20 10:50:00 来源: 五莲县检察院 作者:

  日前,五莲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陈乐增(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副局长)贪污、受贿一案,经五莲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依法判处被告人陈乐增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付翔

相关新闻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