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发布关于严禁在林区野外用火的通告

2018-02-07 17:21: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徐静静

严禁在林区野外用火

大众网日照27日讯(记者 徐静静)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日照市政府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和《山东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规定,发布严禁在全市林区野外用火的通告。

据悉,通告中重点指出了七项规定。内容包括禁火时间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5月31日,主要禁火区域日照市所辖行政区域森林(山林、林场)内及距森林边缘500米范围内(正常住户限居住区之外)。除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批准的计划用火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在禁火区域实施烧荒、焚烧农作物废弃物料、燃放烟花爆竹、吸烟、野炊、祭祀用火、爆破用火、投放空中移动火源及其他易引发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通告中规定,进入禁火区域的车辆和个人,应自觉接受森林防火登记检查,及时消除用火、用电等火灾隐患在禁火区域从事野营、登山、旅游等活动的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森林防火规定,并服从森林经营者的防火安全管理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入禁火区域,监护人要有效履行监护义务,森林经营者要履行好监督管理职责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破坏或者非法占用森林防火设施、设备。

凡违反通告规定的,由有关林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据《森林防火条例》和《山东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付翔

相关新闻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