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政策调整

2018-01-26 10:51: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侯彦平

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通知

大众网日照1月26日讯(记者 侯彦平)26日,记者从日照市住建局获悉,为促进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等各阶段的深度融合,有效控制项目投资、提高工程建设效率,市住建局出台了《日照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评标管理办法》、修订了《日照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进一步规范日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评标活动。

据了解,《日照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评标管理办法》的出台是落实推广工程总承包制的重要举措,对促进工程总承包健康发展,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采用PPP模式进行的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建设起到进一步指导推动作用。

《日照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评标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总承包可以实行项目整体总承包,也可以将项目按标段、按专业工程实行专业分包或专项工程实行总承包,总承包招标由发包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工程总承包评标可以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审的主要因素包括工程总承包报价、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设计方案、设备采购方案、施工计划、工程业绩等。

近年来,随着供给侧改革的深入开展,我国需求侧的市场主导地位愈加突显,建设单位作为买方市场,势必将更多选择对其更有利的EPC工程总承包发包模式。BIM技术、装配式建筑的应用与发展,无不标志着建筑业将告别传统落后时代,向着工业化、信息化、精细化的方向发展,工程总承包一定是未来的发展方向。

此外,为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活动,保证评标的公平、公正,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市住建局结合本市实际,还对原《日照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第六条等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增加了第七、八、九条。

在修订《日照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的过程中,市住建局分别组织各区县招投标监管机构、市直有关建设单位、建设监理企业、招标代理机构和部分评标专家等建设市场交易各方主体召开座谈研讨会,对修订的《日照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征求意见建议,对加强监理市场管理、规范企业从业行为等方面进行了完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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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付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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