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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军:建议将消防管理经费纳入小区物业收费标准

来源:大众网   作者:   2017-02-23 18:45:00

日照市政协委员、市公安消防支队政委路军接受大众网记者采访

    大众网日照2月23日讯(记者 郑云歌)2月23日,政协第十届日照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开幕。日照市政协委员、市公安消防支队政委路军接受大众网记者采访,他今年带来的是关于将消防管理经费纳入住宅小区物业收费标准的提案。

当前,随着高层住宅的不断增加,全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形势日益严峻。2016年全市共发生住宅小区火灾78起,火灾呈高发态势,另外,不少住宅小区消防器材设施维护保养不到位,消火栓管道无水、消火栓箱缺少水枪水带,灭火器损坏、缺失严重,一旦发生事故,极易造成火势扩大,甚至造成群死群上恶性火灾事故。这些隐患严重危及了小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分析问题的原因,路军表示,这主要是由于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单位没有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导致小区的消防安全工作无人管理、存在盲区;按照法律法规,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应当与有资质的消防设施维保企业签订维修保养合同,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但因物业企业缺少消防方面专项经费,导致自动消防设施无法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正常维护保养,消防控制室也无人值班。

据路军介绍,当前,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都对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企业的消防安全职责做出了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山东省消防条例》三十五条规定: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防火巡查、消除火灾隐患等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因此,为切实保障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建议日照市将消防管理所需经费纳入到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企业的收费标准之中,为物业企业履行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提供保障,切实提升全市住宅小区的消防安全水平。”路军说。

初审编辑:张丽
责任编辑:李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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