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寨里河镇开展节前联合执法安全大检查

2018-02-09 15:50: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大众网日照2月9日讯(通讯员 史树峰)春节前夕是安全工作的重要关卡,为了稳定市场秩序,保障年末安全生产工作平稳进行,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从2018年2月9日开始,由寨里河镇人民政府常务副镇长刘世军同志带领,联合寨里河镇安监办、食品药品监管所、工商所、市场监管、派出所等部门全面开展节前联合执法大检查。
  本次联合执法大检查主要对全镇烟花爆竹经营售卖店(点)、日常商品批发零售店(点)进行现场检查,主要检查售卖店(点)户烟花爆竹及百货食品的进货渠道是否合法,是否超过保质期,价格是否合理,所配备的消防器材是否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经营场所是否有相关的规章制度和安全警示标志,经营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合格等。
  此次共对全镇26家烟花爆竹售卖店(点)、2家大型超市、10余家百货食品批发零售店进行了全方位检查。此次检查发现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及百货超市售卖点普遍执行了管理部门制定的法律法规和管理条例,证照齐全,较好的执行了各项法律法规及管理条例,从指定的烟花爆竹、食品批发企业进货;均配置了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做到了防范于未然,但同时也存在着安全警示标志不明显、消防器材放置不合理、部分商家将消防器材放置在居住区,若突发火灾,难以第一时间进行灭火、部分产品未放入专柜销售,部门商家存在露天堆放、沿街售卖的危险情况。
  在食品百货方面,个别百货食品经营零售店(点)经营空间有限,食品堆积在地面上,未全部在架销售,存在食品卫生问题。部分商家还存在着食品超过保质期仍然在售的情况,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规定。
  根据此次检查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联合执法人员现场指出并要求各经营点就以上问题立即整改。其次,要求各经营点严格遵守烟花爆竹、百货食品经营管理的相关规定,不进违法货、不卖违法品,不售卖过期食品,保障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中国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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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平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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