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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增东港区翠湖佳园北三区社区卫生
服务站为日照市定点医药机构的公示
根据《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日人社字〔2018〕124号)有关规定,经医药机构申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评估、政策考试等环节,拟确定新增东港区翠湖佳园北三区社区卫生服务站为我市定点医药机构,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9月23日至9月27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医疗服务组反映,监督电话:(0633)7670732。
附件:新增协议管理定点医药机构(门诊)名单
日照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0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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