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营商环境速写丨日照市财政局扎实推进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优化升级

2021-10-11 08:22:35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刘树豪 日照报道

  “全指标”对照,“全主体”行动,“全流程”提升,“全方位”排查。今年以来,日照市财政局扎实开展“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升年”创新突破行动,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服务水平,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

  按照“一步一个脚印”的工作思路,日照市财政局确定7+4项重点任务,多措并举优化提升,创新突破,即在做好省级7项重点任务基础上,创新提出本地4项提升措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在做好优化电子采购与在线监管、保障供应商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规范公路养护工程招投标行为、完善政府采购机制、助力供应商缓解融资难题、建立拖欠账款约束惩戒机制以及畅通供应商救济保障渠道七项省级重点任务的基础之上,日照市财政局坚持“开门搞调研”,广泛征集市场主体的意见建议,在摸清市场主体诉求后,聚焦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全面对标先进地区水平,制定本市四项创新举措。优化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档案系统,实现了政府采购开评标全过程记录;制定完善政府采购服务事项“一本通”,方便采购人、社会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专家等政府采购活动主体进行查阅;开发完成政府采购项目交易掌上办系统,提高政府采购项目交易便利度;开展政府采购项目远程异地评审。升级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制定政府采购项目远程异地评审工作方案,实现政府采购项目远程异地评审。

  在不断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的同时,日照市财政局想方设法支持企业发展,完善政府采购监管体系,强化信用管理,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日照市财政局印发《日照市政府采购信用管理制度(试行)》,对日照市行政区域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各级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和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场所)提供方实行诚信管理。切实做好信用+监管+服务的文章,将相关主体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规、不遵守信用承诺、不履行约定义务、影响政府采购正常开展等破坏市场秩序和营商环境的不诚信行为,分为严重失信行为和一般失信行为。创新信用监管机制在政府采购领域的应用,以诚信促进监督管理,有效减轻企业负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对进一步优化日照市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为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处理工作,提升质疑和投诉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日照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建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协调处理制度的通知》。落实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处理的主体责任;建立政府采购质疑协调解决机制;完善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工作机制……一系列措施有效地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政府采购秩序,提高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处理效率。

  同时,日照市财政局将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的关口前移,成功剔除与平竞争市场规则和优化营商环境要求不符的情形,先把影响公平竞争环境的“钉子”拔出来,再搞好服务,优化办事流程,提高采购便利度。同时开发了政府采购项目交易掌上办系统,大大提高了政府采购项目交易便利度。制定完善政府采购服务事项“一本通”,方便采购人、社会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专家等政府采购活动主体进行查阅。

  为确保年度工作目标稳步落实,9月12日,日照市财政局召开全市优化政府采购工作推进会议,针对当前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深入剖析找准症结,压实主体责任,对下一步工作开展,尤其是各区县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工作作了统一部署。会议要求,要继续加强宣传引导,擦亮“阳光采购”品牌,提高企业、群众对相关政策的知晓率,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实效。通过此次会议,与会人员进一步增强了便企利民的责任意识,明确了现阶段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工作的任务要求。

  下一步,日照市将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推动改革再深化、精准监管举措再细化、要素保障能级再提升、制度建设进程再加快,以打造一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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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树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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