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张晓
责任编辑:张丽
海报新闻记者 郭馨煜 日照报道
旅游旺季已经到来,山海天公安持续开展对旅馆、民宿(日租房)等行业场所清查力度,全力维护辖区治安秩序,确保安全稳定。近日,个别业主为了蝇头小利,无视相关法律规定最终受到行政处罚。
7月23日,山海天派出所对辖区出租屋、旅馆业开展走访检查时发现,某民宿日租房出现未按规定登记旅客信息的情况,5人入住均未登记,民警依法给予行政处罚;7月26日,山海天派出所对辖区开展治安检查时发现,某宾馆2人入住,仅登记1人;7月29日,卧龙山派出所在肥家庄村治安检查时发现,某民宿7人入住,仅登记1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分别给予该两家旅馆负责人行政罚款。
7月29日,卧龙山派出所在吴家台村治安检查时发现,某民宿未给离开的游客办理退宿,民警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
实名登记制度的要求
实名:住宿人与登记人要相符,不允许自报身份证号码登记入住。
实数:一人一证,登记人数与实际入住人数要相符。
实时:登记后要立即上传住宿信息。
实情:如实、及时登记和上传旅客住宿信息。
相关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规定:
旅馆业的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或者明知住宿的旅客将危险物资带入旅馆,不予制止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旅馆业的工作人员明知住宿的旅客是犯罪嫌疑人员或者被公安机关通缉的人员,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六条规定:
住宿、长途客运、机动车租赁等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或者对身份不明、拒绝身份查验的客户提供服务的,由主管部门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广大旅馆业经营业主及从业人员,日常经营务必要遵规守法,严格按照规定查验登记旅客身份,坚持一人一证件原则,做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如实登记并上传信息。
同时提醒广大群众,外出住宿时务必带好身份证件,配合旅馆做好登记工作。
初审编辑:张晓
责任编辑:张丽
来自陕西宝鸡的田女士,是日照的“回头客”。“这次是跟团来的日照,第一次来的时候是六年前,孩子还小,那时候孩子就很喜欢日照的海。今年暑假孩子又想来,我们就跟团再来一次。”[详细]
“这边天气很好,沙滩很细,很适合搭个帐篷玩一玩。”李先生是与家人、朋友结伴而来,来之前,做足了“攻略”。同行的施女士根据攻略,选择住在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卧龙山街道的一休一宿。“因为我们是好几个家庭一起来的,民宿有独立的院子,很适合我们几个家庭一起过来[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