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酒驾再被查 那就班房见吧!

2019-12-16 16:11:00 来源:  作者:

  大众网·海报新闻日照12月16日讯 2019年11月16日下午15时26分许,交警山海天大队在北京路与山海路路口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李某驾驶号牌为鲁L***的小型轿车行驶至此路口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5mg/100ml,属饮酒后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后经查询,李某广于2015年11月26日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过,属于再次酒后驾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12月6日,山海天大队依法对李某裁决执行十日以下行政拘留、并处罚款1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二条 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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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依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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