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交警曝光172辆隐患面包车

2019-06-04 15:39:00 来源: 日照交警 作者:

  6月4日,日照辖区172辆小型汽车因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所有人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被日照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据介绍,被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的172辆小型汽车均为农村面包车,它们大部分是因为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三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造成的。

  这些农村面包车往往因为使用年限时间较长,机件受到严重损坏,机动车的操作灵活性、稳定性、制动性能等大大降低,在路上行驶的时候就会有很大的安全隐患,很容易发生爆胎、自燃等情况,事故概率远远大于其它车辆,时刻威胁着过往车辆和行人的安全。被交警查到后,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的规定, 予以收缴并强制报废,对驾驶人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链接:《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十一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一)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所有人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

  (二)机动车登记被依法撤销后,未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

  (三)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

  (四)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时未交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

  法律链接: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交警提醒:

  车辆达到报废标准后,应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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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依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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