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又有453名酒驾人员被公布

2018-07-17 16:46: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侯彦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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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日照7月17日讯(记者 侯彦平)2017年11月份以来,日照公安交警部门把严查酒驾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作为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以“零容忍”的态度,始终保持重拳出击、重典治乱的高压严管态势。

  2017年11月份以来,查处酒驾5000余起,其中醉驾1000余起。2018年上半年,全市交通类警情同比下降33.4%;酒驾引发的事故同比下降42.2%,其中市区涉酒事故下降60.8 %;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31.97%。

  2017年以来,日照交警已经分30批曝光4707名酒驾人员。今天,第31批对近期查处并裁决的453名酒驾人员予以曝光。截止目前,31批共曝光5160名酒驾人员。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一次记12分,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犯罪,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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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依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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