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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雪
一、今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有关规定和国家、省、市有关通知精神,2018年,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教育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继续坚持巩固成果、完善制度、引导预期、推进改革的总体思路,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进一步加强统筹管理,完善入学规则,规范入学秩序,促进教育公平,提升办学品质,确保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基本原则是: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适龄儿童少年在居住房产所在片区学校免试就近申请学位入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面实施“阳光招生”“阳光分班”,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坚持以人为本、便民利民原则,推进“放管服”改革,简化流程,方便群众。
二、小学招生入学对年龄有什么要求?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章第十一条的规定,适龄儿童年满六周岁应当接受义务教育。日照市教育局在《关于做好2018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日教字〔2018〕57号)中规定,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东港区在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中将严格执行该规定,学校不得接收不足龄儿童入学。同时,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法定监护人应向所属片区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核实确认后汇总报区教育局备案。
三、如何理解就近入学?
答:教育部在有关文件中指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划片就近入学政策,要根据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片区范围。这个“就近”入学是指“相对就近”,鉴于一些区域人口分布和学校布局具有不均匀性,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直线距离最近入学。
随着日照市区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等,东港区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量不断增加,学位紧张的问题较为突出。为此,我区在城区规划改建、新建了一批学校,随着这些学校的建成启用,区教育局将在保持总体稳定的基础上,根据区域内适龄儿童数量变化和城市建设情况,对学校招生片区进行适当调整,化解现有大班额问题学校的招生压力,推动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根据有关规定,招生片区一经确认,由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权威发布,不要轻易相信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宣传、承诺。
四、我区今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的时间是怎样安排的?
答:按照上级部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时间要求,同时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学校学位数与申请数量统筹安置学生和学校调配师资、教学设施留出时间,今年的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较往年有所提前。具体安排如下:
7月2日前 发布方案
7月9日至18日 网上报名
7月19日至25日 网上初审
7月26日至31日 现场审核
8月5日前 公示新生名单
8月30日前 发放录取通知,阳光分班
五、常住居民子女入学有哪些要求?
答:常住居民子女主要包括两类,一是适龄儿童户籍在东港所辖城区范围内,二是适龄儿童或其监护人在东港所辖城区范围内有实际入住的房产。
常住居民子女入学采取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办法,房产是申请学校学位的主要依据,东港所辖城区范围所有房产都有对应的片区学校,适龄儿童监护人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按照房产所在区域申请学校学位。购买住房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但实际入住的,可提供不动产管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交款票据、水电暖及物业管理费发票等证明材料。签订购房合同但楼房尚未建成入住,不作为申请学位的依据。房屋产权证性质必须为住宅,对住房拥有50%以上(不含50%)的产权。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能作为申请学位的依据。
今年继续对适龄儿童入学房产登记地址实施记录,与2017年该地址入学信息进行比对,自该套住房地址用于登记入学之年起,在一个学段时限内(小学6年,初中3年)只能作为同一个家庭适龄儿童申请入学的条件依据。
城区常住居民子女,经审核合格,按“户籍+房产”、“单房产”的顺序入学,当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数超过学校招生容纳能力学校无法安置时,按照顺序适度调剂到周边学校安置入学。若适龄儿童户籍在学校招生区域内,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在城区范围无房产,可申请户籍地址所在区域学校学位,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置入学。
六、外来务工随迁子女报名入学有哪些要求?
答:外来务工随迁子女指在东港城区范围内无房产、无城区户籍,但有固定住所、有较为稳定工作的务工人员子女。按照日政办发〔2016〕36号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可凭社会保险证明、居住证(非日照户籍)、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房屋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为随迁子女申请指定学校的学位。
根据城区义务教育资源现状,今年,新营中学、金海岸小学等学校,因片区内购房、落户的居民适龄儿童子女数量增长迅速,受学校规模限制,无法接收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申请。外来务工人员根据租住房屋位置,初中可申请实验三中、海曲中学、高新区中学、天津路中学、东港实验学校等5所学校的学位,小学可申请城西小学、东港四小、东港三小、东港一小、实验四小、朝阳小学、高新区中学(小学部)、东港五小(高新区实验小学)、东港实验学校(小学部)、港一小、石臼小学、凤凰小学、古城小学、山前小学、慧通小学、大村小学等16所学校的学位。审核通过且学校有空余学位的,直接接收入学。因学位不足等原因未被录取的,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入学。确因学位限制无法满足随迁子女入学要求且不服从教育部门调剂的,回户籍所在地入学。
七、网上报名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答:1.网上填报信息及上传的证明材料须确保真实、准确、详细、完整。网上报名填报的所有信息,学校、教育局和相关职能部门都将进行核实确认,请家长务必确保所录入(选择)的信息准确无误,按照实际情况申报对应的学校,若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证明材料,将无法获得所申请的学位。同时,网上报名填报的信息也是学生入学后注册学籍的依据,信息不准确、不真实、不完整将无法注册学籍。
2.对于军人子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三招三引项目引进人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子女等特殊类别子女以及无法通过常住居民子女和外来务工随迁子女报名的适龄儿童,网上注册后,可选择“其他符合在城区就读的适龄儿童”类别,填报相关信息,在情况说明中录入特殊类别相关信息,注明拟申请学校学位和一个调剂学校学位。同时根据要求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和证明材料,区教育局将根据各部门审核意见和各学校学位情况,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统筹安置。
3.网上报名的时间先后不作为安排入学的排序依据,请错开报名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堵塞。请在首次登录平台后,及时收藏链接,牢记用户名和密码。
4.如果不具备上网条件或网上不能完成填报,适龄儿童监护人可以携带入学所需材料原件到居住地所属学校(具体时间由学校安排),由学校工作人员帮助完成网上报名。同时,区教育局将在东港区第五小学(原日照高新区实验小学,五莲路与兖州路交汇处东行200米路南)院内设立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咨询服务点,为家长报名提供咨询服务。
5.招生期间,请确保注册的手机畅通,及时接收有关信息并根据提示修改完善报名信息。
八、报名提交材料时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答:1.适龄儿童监护人是适龄儿童申请学位的直接责任人。区教育局和学校不接受与适龄儿童无关的团体和人员代为办理学位申请事宜。未经学校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团体或社区物业不得代替学生家长收集相关材料申报学位。因监护人原因导致适龄儿童错过报名时间或因提报虚假报名信息或证明材料导致学位申请无效,一律调剂安排入学,属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入学。
2.只要上传的证明材料真实、准确、详细、完整、清晰,符合片区报名条件,不再需要家长到学校现场提供相关的纸质证明材料。区教育局、相关部门和学校按照职责分工对上传的报名材料进行系统筛查、审核,需要现场认定的,学校安排家访认定。
3.因网上填报的信息不准确或上传的证明材料不完整、不清晰或联合审核未通过的适龄儿童,需监护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进行现场审核。对相关证明材料有异议的,由学校和相关部门联合审核确认。
4.经审核未通过的适龄儿童,监护人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符合报名条件的学校进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的适龄儿童,由管理员登录平台修改信息、调整申请学位学校。
5.网上报名时申请学位的学校及资格审核通过的学校,并不一定是最终入学就读的学校,区教育局将根据通过审核的适龄儿童数量和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置所有学生。
各位家长,孩子的健康成长是我们共同的期望和责任,不论是常住居民,还是外来务工,只要符合入学条件,有完整的入学证明材料,孩子就一定能够入学。为孩子选择就读学校,需要我们大家都要遵守相关规定。希望您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为孩子选择符合条件的学校申请学位。
招生报名期间,您可以通过东港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目录—区教育局)和微信公众号“东港教育发布”等渠道及时了解有关招生信息,也可到各学校或区教育局招生报名服务点(东港区第五小学,原日照高新区实验小学,五莲路与兖州路交汇处东行200米路南)咨询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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