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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交警发布淄博路地下通道通行规定 行人禁入

来源:大众网   作者:郑云歌   2016-06-30 13:39:00

淄博路地下通道7月1日通车

淄博路地下通道示意图

大众网日照630日讯记者 郑云歌)淄博路地下通道位于日照市中央商务区,西起烟台路,东至青岛路,全长1640米,地下建设双向6车道,与威海路、文登路相交处建有次出入口。经过9个月的调试运行与综合验收,目前,地下通道交通、消防、控制等各专业系统已完善,具备通行条件,定于201671日通车运行,每日通行时段为600-2200630日,日照市交警部门发布淄博路地下通道通行规定。

 一、禁入规定
  1.行人禁止进入地下通道。
  2.自行车、电动助力车、三轮车、畜力车、残疾人专用车等非机动车禁止进入地下通道。
  3.摩托车、拖拉机及高于3米的低速载货汽车、大中型货车,轮式和履带式专用机械禁止进入地下通道。
  4 .超过地下通道限载、限高、限长、限宽标准的车辆禁止进入地下通道。
  5.运载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车辆禁止进入地下通道。
  6.通道内全程限速30Km/ h,限高3米。
  二、通行规定
  1.按照交通标识、标线限速行驶,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禁止使用远光灯。
  2.禁止超车、倒车、逆行和违法停车。
  3.禁止使用号、哨、笛或者其他发声器具。
  三、禁止行为
  1 .禁止聚众堵塞地下通道交通。
  2 .禁止在地下通道内擅自停车。
  3 .禁止在地下通道内使用明火。
  4.禁止在地下通道内丢弃杂物、乱贴乱画。
  5.禁止其他影响或者危及地下通道安全通行及环境卫生的行为。
  四、车辆故障处置
  车辆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的,应当开启、放置警示装置,并立即报警;发生轻微交通事故的,应当快速移出事故车道,移至左侧应急停车位。车辆在地下通道内无法自行驶离的,不得自行牵引,应由淄博路地下通道管理维护中心及时组织清障。故障报警电话:0633-8176816
  五、维修避让
  地下通道养护维修时,车辆应当按照提示信息或标志通行,并注意避让养护维修车辆和人员。
  六、交通管制
  遇有地下通道严重损毁、恶劣气象条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严重影响安全通行的情况,可对地下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实行交通管制时,车辆和驾驶人应当服从民警和现场管理人员指挥,有序疏散。

初审编辑:张丽
责任编辑:李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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