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日照3月25日讯(通讯员 徐伟 王素洁)捡到了别人的钱袋,不仅不归还反而还偷偷藏起来,结果捡钱不还成了盗窃。3月25日,日照市莒县的冯某就因为这样的情况,被莒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罚款五百元的处罚。
3月21日,商贩冯某与蔡某与往常一样,早早的来到了莒县南关大集上卖菜。早晨7点多钟的时候,因为人多,冯某就将自己的摊子摆到了蔡某的旁边,两人临摊位卖菜。
过了没一会儿,蔡某整理芹菜,没想到装钱的塑料袋子正好掉到了冯某的面前,专心干活的蔡某没有发现这一情况。冯某在那一刹那动起了歪脑筋,将地上的钱袋子捡起来揣到了自己的怀里,又偷偷摸摸的将钱袋子揣到了自己放在摩托车上的一个大衣口袋里。
当蔡某发现自己的钱袋子不见了时,自作聪明的冯某还告诉蔡某,说有可能是刚才一位买菜的人给拿走了。殊不知,冯某的这一行为被市场监控探头拍的清清楚楚。
在派出所里,冯某悔不当初,直称自己不该因为这笔小钱,犯下如此错误。
民警提示,公民遗失的物品在一定时间和一定范围内,其物权还属于失主,此时若将物品据为己有,将构成盗窃罪。即便捡到暂时找不到失主的东西,如果失主索要而拒不交还的,也有可能会构成非法侵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