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日照3月17日讯(记者 崔维成 通讯员 王园园)15日,在日照莒县,一位市民酒后驾驶,将电动车主撞伤后趁人不注意溜了。随后,他的弟弟开车赶到了现场想为其顶罪,不料被民警识破。
据民警介绍,3月15日下午3点左右,他们接警,在招贤镇驻地一辆黑色轿车撞倒了一辆电动车,致使电动车车主腿部受伤。当民警赶到现场时,只有坐在路边的伤员和他那台被撞倒的电动车,肇事车辆已不在现场。
据周围村民说,当时轿车撞倒了人后,司机一直没有下车。后来他趁人不注意,一踩油门就跑了。
正当市民描述当时的情形时,一辆黑色的轿车开到了事故现场。司机张某下车就赶紧赔不是,说因为当时车上还有客人,出了事没想跑,送完客人就赶紧回来了,“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该怎么赔偿都办。”
民警对张某的如此谦和的态度有所怀疑,于是询问在场村民是否看清驾驶人就是张某,但现场的村民没有人能确定。当让张某出示驾驶证及行驶证时,民警发现行驶证上并不是这辆黑色的轿车,而这辆轿车的真正主人是他哥哥。再问及当时事故发生过程时,张某更是闪烁其词。于是,细心的民警肯定了当时的怀疑:他是冒名顶罪。
于是,民警将其带回中队进行了第二次问话,并告知冒名顶罪的后果,对其进行了一番交通安全法制教育。最终,张某终于说出了事故真相:他接到哥哥的电话,问其有没有喝酒。然后哥哥立刻到他家告知事情经过,他随后就开车到了事故现场。
调查清楚后,交警对张某的哥哥做出了处理结果:此次交通事故负全责,因酒后驾驶,罚款2000元,扣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