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日照1月8日讯(记者 崔维成)日前,日照市民政局发布公告,拟对18个社会组织给予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据悉,这18个社会组织已至少两年未接受年检,其中包括5个社会团体和13个民办非企业单位。
据介绍,中共日照市委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日照市民政局于2014年4月17日下发了《关于做好2013年度社会组织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对2013年6月30日之前依法登记成立的市管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年报工作。该项工作于2014年底完成。
此次工作中,日照市管社会团体应参加年报的共328个,年报合格的为319个,年报不合格的为4个,参报率为100%;市管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参加年报的共331个,年报合格的为303个,年报不合格的为15个,参报率为100%。
经核查,共有18个社会组织未按照规定接受2012年度年检、2013年度年报,其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依据相关规定,日照市民政局拟对这18家社会组织给予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记者了解到,拟被撤销的18家社会组织可在公告自发布之日起60天内提出上诉,但到目前为止,尚没有上诉者。
附:18个未按规定及时年检、年报社会组织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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