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日照8月29日讯(记者 王文玉 通讯员 沙连成 李克明)说起“餐桌安全”这个话题,我们首先想到了就是“食盐”。然而,谁又能想到,有些人就昧着良心打起了“盐”的主意。近日,岚山警方成功破获一起生产有害食品案件,犯罪嫌疑人汤某见利忘义,用工业盐加工炒菜销售给顾客,赚取“黑心钱”。
近日,巨峰派出所民警对辖区222省道一路边饭店进行检查时,在饭店库房内发现12个无任何标识的白色塑料袋。民警从一打开的塑料袋中抓起一把白色晶体状物仔细观察:质地粗糙,含有杂质,有咸味。凭经验,民警断定:是“盐”!但肯定不是食盐,而是“工业盐”!询问饭店老板汤某,袋内所为何物?汤某支支吾吾,佯装不知。只说是一大货车司机放在店里的。对于这些包装粗糙、来历不明的“盐”,民警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现场对12袋“盐”进行称重,经计量每袋“盐”净重10KG。民警依法对这些“盐”扣押。次日,民警将“盐”送检,鉴定结果为这些“盐”不符合食用盐标准,属于工业用盐!
据此,公安机关立即立案调查,并将饭店老板汤某传唤到巨峰派出所。汤某到案后,对使用工业盐加工食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汤某交代:前不久,一名大货车司机在其店中用餐后,用这12袋“盐”顶了饭钱。因饭店本小利薄,自己明知工业盐不能用于加工食物,但是为了省点本钱多赚点儿,仍然置他人健康于不顾,悄悄地用工业盐取代了食用盐,并且一发不可收!
目前,汤某因涉嫌生产有害食品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