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交警经开区大队:规范佩戴头盔 安全出行从“头”开始

2024-09-05 15:40: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朱昱辰

  大众网记者 朱昱辰 通讯员 葛晓琳 日照报道
  9月2日13时27分,日照市民刘某某因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被天津路与郑州路路口人脸识别系统抓拍。
  刘某某违反该交通违法行为累计3次,接到短信提示后,已于9月3日上午到交警经开区大队接受20元罚款的处罚。

  同时,民警对刘某某进行了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刘某某表示今后骑乘电动自行车一定会佩戴好安全头盔,确保自身行驶安全。
  据悉,自9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启用了骑乘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电子抓拍系统,此次处罚是交警经开区大队开具的辖区第一张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头盔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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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朱昱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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