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召开实质化解行政争议新闻发布会

2025-11-06 17:17:49 来源:  作者:

  海报新闻记者 刘映彝 日照报道

  11月6日上午,日照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实质化解行政争议新闻发布会,日照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武镇介绍了新法实施以来全市行政复议和应诉的工作情况。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鲁燕出席发布会,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贾秀玲,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胡建参加并回答记者提问。

  获悉,2024年1月1日,修订后的行政复议法正式施行,新法明确了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的功能和定位,强化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工作要求。去年以来,全市行政复议机构全面贯彻实施新法规定,行政复议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2024年全市新收复议案件1392件,较2023年增长82.4%。今年前三季度达到1337件,接近去年全年数量。经复议后,90%以上的案件未再进入行政诉讼程序,有效实现了案结事了,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正在不断凸显。

  高位谋划布局,持续畅通争议化解主渠道

  日照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工作,将行政复议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力抓手,纳入市域依法治理总体布局。一是统筹规划部署。市委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日照实践的意见》,将优化行政复议机制纳入重点改革任务。市政府常务会议举行行政复议法专题讲座,主要领导每半年听取行政复议工作汇报。二是凝聚争议化解合力。市委依法治市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在全省率先联合出台《行政争议引导分流机制实施意见》,推动将行政争议吸纳到复议渠道解决,切实将行政复议打造为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三是拓宽复议收案渠道。市县两级复议机构全部设立便民接待窗口,镇街复议联系点全覆盖,在法院立案大厅设立复议引导窗口,多端口开通网上申请,人民群众申请行政复议更加便捷通畅。

  联动多元化解,推动行政争议案结事了

  新行政复议法将调解和解作为行政复议办案的重要内容,在总则中予以明确。日照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复议调解制度优势。一是健全先行化解机制。日照市在公安交管领域的案前化解机制被吸收写入行政复议法后,又结合实际将简单行政处罚、行政不作为、信息公开类案件纳入案前化解范围,进一步压实被申请人自查自纠责任,提高争议化解效率。该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广州、济南、海口等地先后来日照市调研交流。二是规范全过程调解。出台《日照市行政复议调解工作规定》,全面规范调解程序,夯实全程调解工作,该规定被评为全省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第一批创新制度。三是深化多元调解机制。统筹人民调解、行专调解组织力量,与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建立联调机制,推动行政争议、民事纠纷一揽子解决。日照市行政复议调解率连续三年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去年市本级调解率达48.48%,高出全省20多个百分点。

  强化机制创新,全面提升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质效

  新法实施后,行政复议案件数量明显增加、难度增大,行政复议工作任务更加繁重艰巨。全市复议机构不断优化审理机制,统一类案审理标准,推行说理式复议文书。扎实开展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助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出台《日照市行政复议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在全省率先建立复议员制度。开展业务竞赛等活动,持续提升行政复议队伍正规化、专业化水平,增强行政复议公正性和权威性。去年以来,全市复议后诉讼率始终保持在6%以下,复议后诉讼零败诉。全面提升行政应诉质效,市县两级复议机构每年组织两次旁听庭审活动,以庭代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和应诉业务能力。行政机关负责人认真出庭应诉,对行政诉讼中指出问题的案件,行政机关及时主动纠错,自觉接受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全市一审行政应诉案件连续四年下降,败诉率连续六年下降。

  深化府院联动,有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今年以来,全市先后召开12次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重点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推动行政争议源头治理。联合举办行政审判行政复议同堂培训,不定期组织个案会商、类案研讨等活动,统一裁判尺度。对涉及工伤认定、征收补偿等民生保障领域案件,联合法院主动靠前,提前介入调解,推动争议化解从“终端裁决”向“源头防控+中端调解”延伸,实现办案效果“三统一”。加大个案纠错和类案规范力度,综合运用撤销、变更、确认违法复议决定,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54件,直接纠错率6.48%,有力纠治不作为、乱作为等执法履职问题。针对行政执法共性问题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提醒函32份,源头减少行政争议,实现以案促改促治,有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下一步,日照市将持续提升行政复议工作质效,为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出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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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映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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