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日照——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禁用“生鲜灯”

2024-01-10 19:53:00 来源: 日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潘俊宇

  哎,这些灯见过没,别看灯,看肉,看看“买家秀”和“卖家秀”。带有“美颜相机”的“生鲜灯”是不是困扰您很多年!

  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市场秩序,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自2023年12月1日起,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生鲜灯”等,误导消费者对产品的感官认知。

  如果您在买肉或菜的时候发现,菜或肉没有原来好看了,那这就是菜和肉本来的样子,您能一眼看出来新鲜不新鲜!

  食安城市,我们共同守护;健康生活,我们共同创建。

初审编辑:吕海丽

责任编辑:孙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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