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区这些区域禁行货车

2020-12-28 10:05:23 来源: 日照交警 作者:

  日照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货车通行秩序管理的通告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城市道路交通安全,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加强货运车辆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措施通告如下:
  一、因生产、经营、生活、施工需求或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在禁行范围内通行的货车,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通行证,按规定时间和路线通行,确保通行安全。
  二、本通告所指货车包括单位或个人的中型以上普通货车、工程运输车、专项作业车、道路救援车等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轻型以上)。
  三、货车市区禁行范围及路段
  (一)货车市区禁行范围
  山海路(含)以南,上海路(含)以北,日照北路(不含)、丹阳路(含)、山东西路(含)、旭阳路(含)、迎宾路(含)、和阳南路(含)、秦皇岛路(含)、长沙路(含)、柳州路(含)、日兰高速铁路、西客站南路(含)、长沙路(含)连线以东范围内道路。
  (二)核心范围及路段
  1、山海路(不含)以南,烟台路(含)、山东路(含)、临沂路(含)连线以东,天津路(含)、北京路(含)、黄海一路(含)连线以北合围范围。
  2、正阳路(含)以东,望海路(含)以南,艳阳路(含)以西、兴海路(含)以北合围范围。
  3、滨州路(枣庄路至昭阳路段)。
  4、碧海路(山海路至国家森林公园段)。
  5、黄海一路全段。
  6、天津路(和阳南路至海滨二路段)。
  7、郑州路(天津路至连云港路段)。
  8、临沂路(天津路至上海路段)。
  9、北京路(天津路至上海路段)。
  11、秦皇岛路(和阳南路至长沙路段)。
  12、长沙路(秦皇岛路至柳州路段,西客站南路至上海路段)。
  13、柳州路(长沙路至日兰高速铁路段)。
  14、西客站南路(长沙路至日兰高速铁路段)。
  15、山海西路(向城路至莒县段)。
  核心范围及路段原则上不予审批通行证。
  (三)中心范围及路段
  禁行范围内核心范围及路段以外的道路,以及桂林路(和阳南路至向阳南路段)、广州路(向阳南路至苏州路段)、澳门路(银川路至杭州路段)、温州路(兖州路至临沂南路段)、汉中路(昭阳南路至兖州南路段)、临沂南路(上海路至温州路段)、兖州南路(上海路至深圳路段)、环山路,24小时禁行货车,办理禁区通行证后允许通行。
  (四)分时段禁行路段
  山海路(日照北路至碧海路段)7:00至23:00禁止货车通行,办理禁区通行证后允许通行。
  四、禁区通行证分为普通货车通行证、建筑垃圾运输车通行证、危险化学品运输车通行证、载货专项作业车通行证、非载货专项作业车通行证和城市配送车通行证,以下简称“通行证”。
  五、通行证实行网上申请的办理方式。网上申请通过关注“日照交警”微信公众号办理相关业务。通行证审批时限最长为3个工作日。
  六、申请通行证所需提交的材料
  普通货车通行证:
  申请单位或个人应当按规定填写驾驶人及车辆相关信息,同时提交行驶证、驾驶证、生产运输相关凭证(合同、收据、送货单等)等材料,同时签订《货车通行禁区安全承诺书》。
  建筑垃圾运输车通行证:
  申请单位或个人通过市行政审批部门“日照市工程建设项目网上申报系统”提出申请,同时提交行驶证、驾驶证、生产运输相关凭证(合同、收据、送货单等)等材料,同时签订《货车通行禁区安全承诺书》。
  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证:
  申请单位或个人应当按规定填写驾驶人及车辆相关信息,同时提交承运单位《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押运员上岗资格证、身份证、生产运输相关凭证(合同、收据、送货单等)等材料,同时签订《货车通行禁区安全承诺书》。
  载货专项作业车通行证:
  申请单位或个人应当按规定填写驾驶人及车辆相关信息,同时提交行驶证、驾驶证、生产运输相关凭证(合同、收据、送货单等)等材料,同时签订《货车通行禁区安全承诺书》。
  非载货专项作业车通行证:
  申请单位或个人应当按规定填写驾驶人及车辆相关信息,同时提交行驶证、驾驶证,同时签订《货车通行禁区安全承诺书》。
  城市配送车通行证:
  是指运输生活必需品、鲜活农产品、冷藏保鲜产品、邮政寄递等涉及民生的配送车辆,申请单位或个人应当按规定填写驾驶人及车辆相关信息,同时提交行驶证、驾驶证、生产运输相关凭证(合同、收据、送货单等)等材料,同时签订《货车通行禁区安全承诺书》。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通行证申请:
  (一)车辆处于违法未处理、逾期未审验状态的;
  (二)驾驶证处于暂扣、扣留、逾期未审验状态的;
  (三)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含变型拖拉机)、农用轮式机械车、三轮汽车、人力三轮车、电动四轮车不予办理通行证;
  (四)车辆或驾驶人存在交通安全隐患,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已取得的通行证:
  (一)因酒驾、醉驾、毒驾、闯红灯、超载50%(含)以上、超速50%(含)以上、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非法改装等交通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查获的;
  (二)发生致人重伤或死亡的有责道路交通事故的。
  九、通行证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0日,其中中型以上非载货专项作业车只能申请最长有效期为3日的通行证。
  十、审批的通行路线应包含起点、终点及途经道路,起点和终点、转向点应当明确具体位置,途经道路应当为连贯路线。
  十一、通行时间应当避开交通高峰时段。
  (一)交通高峰时段:
  5月1日至9月30日:7:00至9:00、11:30-12:30、13:30-14:30、16:00至19:0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7:00至9:00、11:30-12:30、13:00-14:00、16:00至19:00。
  (二)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禁行时间为:
  5月1日至9月30日:7:00至9:00、11:30-12:30、13:30-14:30、17:00至19:0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7:00至9:00、11:30-12:30、13:00-14:00、16:30至18:30。
  (三)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6月至9月的通行时间为20时至次日6时,其它时间高峰期禁止通行,特殊情况除外。
  十二、遇有重污染等恶劣天气时,按照工作部署和相关预案要求,停止办理相关车型通行证,已办理通行证的,按照交通管制措施执行。
  十三、对违反规定通行禁行道路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十四、本通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日照市公安局
  2020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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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牟奕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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