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海天公安分局查处一起无证经营销售烟花爆竹案件

2020-01-17 17:14:00 来源: 大众网·海报新闻 作者: 迟艳艳

  大众网日照·海报新闻1月17日讯 (通讯员 迟艳艳)春节临近,正值烟花爆竹产销旺季,为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预防、坚决遏制烟花爆竹印发的各类安全事故和爆炸案件的发生,山海天公安分局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大走访活动,持续推进非法烟花爆竹查处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坚持“发现一处,查处一起”,确保严管严控高压态势。

  1月16日,分局治安大队民警在王家滩三村开展“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时,在走访群众时获取线索,了解发现一家百货超市店名为“佃主超市”的仓库内存有各类烟花爆竹类产品75余件,其中各类礼炮、礼花弹13箱、鞭炮3.6万头、各类儿童燃放烟花23盒,价值1万余元。

  店主王某交代,他购买这批烟花爆竹储存在自家仓库内,打算过小年时对外销售牟利。其小卖部营业范围只是销售烟酒类、副食品等商品,并没有烟花爆竹储存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该仓库周围都是村民房屋,没有任何防暴设施,但凡发生一点意外,后果将不堪设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物、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王某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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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依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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