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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日,日照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就《日照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向社会发布。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
日照市按照国家、省改革要求,准确把握“全流程、全覆盖”的改革目标、审批时间控制目标、改革重点内容,主要在审批时限再压缩、项目分类再细化、区域评估再提升、推行告知承诺制四个方面推进创新,抓好落实。提出审批时限全流程控制在90个工作日以内,分别比国家、省目标减少30个、10个工作日。将审批项目类型细化为6类,比省要求多3类,分类推进、精准审批。随即推出《区域评估实施暂行办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管理办法》等改革配套文件,健全完善区域评估制度,创新实行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清单外实行告知承诺制,精简审批流程,提高办结效率。
改革全面推行后,日照项目审批时限将进一步压缩,企业办理业务将进一步便利,审批信息化程度将进一步提高,市场主体获得感将进一步提升,对全面构建“少高优强”政务环境,打造“干部作风最好、办事效率最高、营商环境最优”城市具有标志性意义,将为“双招双引”“五城同创”“十大突破”和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提供强大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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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鼓励市民积极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社会监督,推进交通共治,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共创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山东省严重道路交通违...[详细]
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在确定的“3+4”本科贯通培养最低投档录取控制分数线(全市初中学考综合成绩位次排名前55%)上,依据考生成绩、志愿和招生计划,按照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对我市初中后中高职招生第一批次(提前批次“3+4”本科)进行了投档录取。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