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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海报新闻日照2月14日讯2月7日下午17时许,日兰高速日照零点出口处,执勤民警拦下一辆力帆牌轿车,进行疫情防控例行核查时,发现车上吴某某等一家四人全部来自外省。吴某某等人随即被集中隔离观察,所幸,均未感染新冠病毒。
经核查,2019年9月,吴某某从外省来到日照工作,通过中介租住在石臼街道舒斯贝尔新天地小区。2020年1月23日,吴某某三名亲属从老家乘坐火车来日照。2月7日下午,吴某某一家驾车去青岛被核查劝返,随后被隔离。
吴某某未向社区、小区物业告知其家人从外省来日照的事实,阳光中介未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外来人员租赁房屋情况,日照金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新天地小区未落实相关治安防范措施,吴某某租住房屋的房东未登记、报告流动人口居住情况,相关责任人员没有及时排查掌握情况,给全区疫情防控工作带来极大的隐患。
东港公安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山东省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等法律规定,分别对吴某某及其亲属、阳光中介负责人徐某某、日照金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主任宋某某、吴某某租住房屋的房东朱某某给予行政处罚。
同时,石臼街道给予社区负责人韩某通报批评、网格员丁某诫勉谈话处理。
当前,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正处于胶着对垒状态,加强流动人员管理事关重大,刻不容缓。
警方提醒
一、凡是在我区租住超过3日以上的人员,要在到达租住地3个工作日内,主动到租住地所在社区(村居)进行申报居住登记。
二、出租房主(含日租房主)或其委托代理人要在租房人员及其同行人员入住后24小时内登记其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并在3个工作日内向租住地所在社区(村居)进行申报居住登记。
三、凡是招录、聘用非我区户籍人员、从市外返回人员的用工单位,应当自聘用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组织务工人员向辖区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
四、凡是从事房屋租赁的中介机构应当自介绍成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房屋出租人、房屋承租人的基本情况向辖区派出所报告。
五、凡是居(租)住在我区的自市外返回人员要主动配合卫健防疫机构进行居家隔离、集中隔离、医学隔离。
六、广大人民群众发现疫区来我区人员、曾去疫区返回我区人员和与上述人员密切接触者,未按要求登记报告的,请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来源:东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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